分享到:

华谊兄弟扣非后亏损9.3亿-9.4亿 深交所发关注函四问

华谊兄弟扣非后亏损9.3亿-9.4亿 深交所发关注函四问

2022年02月14日 17:03 来源:中国经济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4日讯 深交所网站2月11日对华谊兄弟(300027.SZ)下发关注函。华谊兄弟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2.09万元至3371.3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亏损9.27亿元至9.38亿元。深交所关注函对华谊兄弟提出四点问询,分别为:

  1.请补充说明华谊兄弟2021年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金融资产的历史入账时点、入账金额、入账依据,报告期处置时点、处置比例、处置对价、处置原因、购买方与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剩余比例的会计核算方式、确认金额及具体依据、有无其他协议安排或进一步处置计划。

  2.请补充说明华谊兄弟2021年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具体明细,包括其他权益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各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具体确认依据。

  3.请补充说明华谊兄弟2021年末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对于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请按关联方、非关联方分类,补充说明公司对不同账龄应收款项确认的平均回收率、迁徙率、历史损失率、前瞻性信息调整情况、预计损失率及其计算过程、依据,是否与历史年度回收情况、估计依据存在较大差异;对于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请补充说明应收账款的余额、计提比例、账龄、形成原因、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实控人及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协议约定的产品交付安排和结算方式、实际交付情况和结算情况、历史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履约意愿、公司采取的追偿措施、与对方协商的后续付款安排、是否已提起诉讼等,说明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充分性、及时性,董监高是否勤勉尽责、积极督促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4.请补充说明华谊兄弟2021年末对长期股权投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及减值测试过程,包括涉及标的的预测期预计收入、成本、费用、自由现金流、折现率和历史业绩等,是否出现相关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以下为全文:

  关于对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109 号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披露业绩预告称,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2.09万元至3371.3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亏损92689.41万元至93808.71万元,其中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96060.80万元,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及金融资产的处置损益,以及因股价变动引起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21年第三季度末,你公司存在其他权益投资7.03亿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84亿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3.92亿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7.83亿元、商誉4.09亿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以下问题并作出书面说明:

  1.请补充说明你公司2021年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金融资产的历史入账时点、入账金额、入账依据,报告期处置时点、处置比例、处置对价、处置原因、购买方与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剩余比例的会计核算方式、确认金额及具体依据、有无其他协议安排或进一步处置计划。

  2.请补充说明你公司2021年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具体明细,包括其他权益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各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具体确认依据。

  3.请补充说明你公司2021年末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对于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请按关联方、非关联方分类,补充说明公司对不同账龄应收款项确认的平均回收率、迁徙率、历史损失率、前瞻性信息调整情况、预计损失率及其计算过程、依据,是否与历史年度回收情况、估计依据存在较大差异;对于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请补充说明应收账款的余额、计提比例、账龄、形成原因、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实控人及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协议约定的产品交付安排和结算方式、实际交付情况和结算情况、历史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履约意愿、公司采取的追偿措施、与对方协商的后续付款安排、是否已提起诉讼等,说明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充分性、及时性,董监高是否勤勉尽责、积极督促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4.请补充说明你公司2021年末对长期股权投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及减值测试过程,包括涉及标的的预测期预计收入、成本、费用、自由现金流、折现率和历史业绩等,是否出现相关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2年2月11日

【编辑:张旭】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