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
沪深交易所今天(2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时,应当对是否存在破发、破净或者分红不达标等情形进行判断;不存在有关情形的,可以披露减持计划,并说明具体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中,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沪深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二级市场减持,是指通过沪深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参照交易所相关减持细则规定披露有关信息。
(总台央视记者 董彬 沙千)(央视新闻客户端)
经济新闻精选:
- 2026年01月23日 11:09:28
- 2026年01月23日 10:11:20
- 2026年01月23日 09:48:32
- 2026年01月22日 15:35:01
- 2026年01月21日 17:01:08
- 2026年01月21日 17:00:42
- 2026年01月21日 13:12:27
- 2026年01月21日 09:21:00
- 2026年01月20日 21:16:46
- 2026年01月19日 14:21:2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