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将及时向出租车司机返还已收养路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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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将及时向出租车司机返还已收养路费
2009年01月06日 15: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月6日电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今日表示,为了落实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我们要求及时向出租车司机返还已收的养路费,这个是在实施这一项改革方案所提出的6个方面政策之一。

  何建中称,目前据我们掌握的情况,各级地方政府管理出租车的部门有所不一,有的是交通部门,有的还是建设部门,但在去年年底,国务院已经同意交通运输部、建设部和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了一个文件,要求各地不管是哪个部门主管,都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对于当前出租车管理的一些具体规定和要求,来落实好相关的措施。

  何建中指出,按照这个要求,我们提出来在取消养路费征收这一政策的落实中,自然也包括退还对出租车承包费当中养路费这一政策的落实,所以交通部门应该像其他几项政策落实一样,也抓好这一项工作的落实。

【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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