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为何5个部门“剃”不了一个1.2万元“天价头”?

2008年04月06日 08:21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3月29日,两名中专女生在郑州市一家理发店,本想花38元剪头发,结账时竟被要价1.2万元,不付款不让走。“天价头”事件在当地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随即物价、工商、公安、地税、消协等5部门参与调查,网民纷纷质问:为何5个部门“剃”不了一个“天价头”?

  两女学生理出1.2万元“天价头”

  3月29日下午2时多,两名身上只有100多元钱的郑州某中专女生在郑州市二七区街头一家名叫“保罗国际”的理发店剪头发。两名女生说,看到这家理发店门上写着“剪发20元,洗剪38元”才进去的,本想最多花38元把头发剪短。结账时却被告知两人消费总额为1.2万元。

  女生小张说:“理发过程中,发型师说我的头发不够蓬松,给我弄蓬松点,还说我的头发太黄,要加重点颜色,但并没说要加收费用,如果说给我烫和染,我们肯定不同意,因为学校不允许染发烫发。”

  对万元理发账单,店家称如果出9800元办张“钻石卡”就可以享受五折优惠,不出钱不能走。一直僵持到晚上10时,两名女生不得不向35名同学借钱,凑够9800元办了张该店的“钻石卡”,才得以脱身。

  “天价头”使这两名女生背上了巨额债务。两女生的父母得知情况后,带她们到郑州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在媒体的关注下,郑州市工商、公安、地税、物价和消协等5部门迅速行动,分别展开了对这家理发店的调查取证。

  “天价头”暴露服务业不良商家赚钱“玄机”

  “天价头”事件引起了广大网民的强烈反映,截至4月1日,腾讯网民对此发表的评论、跟帖就达2万多条。不少网民由此联想到自己日常生活中被商家强买强卖的经历,严厉谴责不良商业行为。

  记者从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得知,近年来,对美容美发、健身、洗浴、洗脚、洗车及家政服务业的投诉量明显上升。两名女生被理“天价头”可谓其中的典型事件。

  一位郑州市民说,在理发店洗头,明码标价10元钱,一不小心就会落入陷阱。他说你头发干,建议用好点的洗发水,你如果不问价钱,最后结账时,10元就可能变成100元、甚至200元,因为给你用的可能是所谓进口洗发水、护发素、精华液……

  与美发行业有所区别,美容业的陷阱似乎更温柔而美丽。只要你进了美容店,美容师就会天花乱坠地向你介绍“淋巴排毒”“卵巢保养”“绿色瘦身”“光子嫩肤”等诸多美丽时尚新概念,直到把你忽悠晕,掏出钱来。一位时尚的刘女士向记者坦白,近年来她每年花在美容上的钱都超过1万元,什么“神奇效果”也没见到。

  目前,一些商家不是靠优质服务和良好信誉赚钱,而是投机取巧,变着花样引消费者上钩,令消费者深恶痛绝。郑州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不少投诉洗脚城、洗浴中心、健身俱乐部、家政服务部的案件是反映这类服务机构利用办“金卡”“银卡”“储值卡”,多存钱多打折等吸引消费者;有的先免费体验,免费体验时服务完美,等消费者办了卡,被套住了,服务质量就一落千丈;有的甚至把钱圈到手就关门走人。

  “天价头”暴露政府监管漏洞

  这起“天价头”事件暴露了政府监管方面的漏洞和问题,引起了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重视。

  郑州市二七公安分局解放路派出所调查后认为,两女生虽被困在理发店长达8小时,但法律规定的非法拘禁是指与外界隔绝联系24小时以上,理发店的行为还构不成非法拘禁。

  物价部门到“保罗国际”进行了调查,下了一份检查登记表,并带走该店的2份价格表。郑州市二七区物价局举报中心张惠娟介绍,目前,美容美发行业的价格是市场调节,即商家可以自行定价,但必须明码标价。初步检查发现,这家理发店的价格表没有在店面醒目位置悬挂。物价部门将依法对其施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七区工商分局和解放路工商所两次对该理发店进行检查,查扣了几瓶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标志不全的“三无”烫发水。解放路工商所人员称,目前店方出具的资料证明,消费单子是两名学生签过字的。如果两学生不能提供自己被欺骗的证据,工商部门难以按“消费欺诈”对理发店进行处理。

  针对两学生举报该理发店收取9800元却不给发票的情况,郑州市二七区地税局调查后认定,一次拒开发票,税务部门可对店方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目前郑州市地税局稽查分局已着手调查该理发店是否有偷漏税问题。该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对此类服务业多数每月征收定额税款,地税部门根据其营业额水平或参照同等规模商家的营业额水平确定一个纳税标准,超出部分商户再申报。如果企业营业额超出核定的定税标准,又不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将严格按税法进行处罚。

  除了关注职能部门对“天价头”事件的查处结果,不少网民质问职能部门是否存在管理漏洞?如果不是出了这个特大典型,此类不良经营行为有关部门会不会管?职能部门日常的监管是怎么做的?有的网民问:每遇到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关部门总提醒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提高警惕。消费者的权益究竟该由谁来保障?政府部门到底该承担什么责任? (记者郭久辉)

编辑:吉翔】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图片报道 更多>>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每日关注>>更多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