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险受损客户维权6年 只为太保一个道歉(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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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险受损客户维权6年 只为太保一个道歉(2)
2009年03月30日 11:35 来源:成都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无奈 等来的是拒赔通知

  2003年5月12日,太平洋财险以“虚假资产负债表”为由,给张瑞麟发了拒赔通知。此时距火灾发生已经7个半月。

  张瑞麟拿着这份拒赔通知,找到太平洋财险北京分公司,分公司领导说:“别管表是谁做的,有你的章就等于你认可了。”

  张瑞麟只好又找到太平洋上海总部,核保核赔中心的领导说:“我们只能根据北京分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判断。”

  无奈之下,张瑞麟到太平洋总裁办要求见董事长,第二天总裁办主任张德富接见了他。听完情况后张德富表示,再去找北京分公司好好协商,或者去法院起诉。

  回北京后,张瑞麟转向中国保监会投诉,保监会的答复是: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判决 保险合同有效

  2003年6月,法院第一次开庭。

  太保的律师为了证明张瑞麟的骗保动机,在法庭上指出富世亨公司是严重亏损28万元的企业,但被张瑞麟公司的会计质疑后只好道歉,说把2.8万错看成了28万;太保的律师还试图证明张瑞麟没有尽到及时救火的义务,但张瑞麟去119指挥中心调取了报警时的录音,驳斥了这种说法。

  2004年底,法院判决《资产负债表》不是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太平洋财险与富世亨公司签的保险合同有效,太平洋财险北京分公司赔偿富世亨公司65.77万元。半个月后,太平洋财险将赔偿款打到张瑞麟的账户,此时距火灾发生已将近两年半。

  最新进展

  客户:曾经领取低保度日

  张瑞麟表示,从火灾发生到赔付款到账期间他的公司被拖垮,父亲因为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早早离开人世,他自己也沦落到领取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境地。

  自2002年9月至今,他在维持自己基本生活的前提下,一直在和太平洋保险集团沟通,只希望对方能够给一个道歉。

  太保:再度调查需要时间

  接到读者来信,记者在第一时间将相关资料转给了太平洋保险集团品牌部的刘力。几天后,刘力表示,这事已经过去几年了,这位客户现在提出,不知是何用意。

  再过一个星期,记者又联系了太保品牌部负责人,对方表示,由于事情发生在几年之前,公司再进行调查需要时间,但她始终没有透露最晚什么时候会有调查结果。

  律师:保险公司需加强诚信

  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刘春泉律师表示,有投保明细表和投保单,就构成了一个有效的保险合同,资产负债表并不是保险合同成立的组成要件。该客户从购买保险到发生火灾不到一个月,保险公司的怀疑事出有因,但没有证据就不该迟迟不理赔。这个案例说明中国的保险公司需加强诚信建设。《(每日经济新闻》印峥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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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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