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管理费黑洞引关注:行业垄断无助著作权保护——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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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歌曲管理费黑洞引关注:行业垄断无助著作权保护
2009年05月12日 11:20 来源:新华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收取歌曲版权费用的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音集协),2年来收取卡拉OK版权费8000万元,却有7000万元未转给权利人。消息一经传出,舆论哗然,本来就因收费标准偏高而备受争议的版权收费,再次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7000万版权费为何不返还

  从2006年起,音集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收取卡拉OK版权费。作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音集协应该按一定比例将收取的费用返还词曲作者和唱片公司等MV的制作者。

  然而在收取的8000万元中,其中只有一笔进行了返还,那就是钱柜KTV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一次性交纳的版权费1000万元。根据音集协的答复,这笔钱首先要扣除40%给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返还给词曲作者,剩下的再扣除50%作为音集协的管理费用,余下的钱才是给唱片公司的。

  按理说,音集协是替权利人维权的,并且已经在北京状告了上百家KTV运营商,可是它收费后却不返还给权利人,这本身就是一种侵权,甚至有人怀疑它是打着维权的旗号进行敛财。音集协相关人士在答复质疑时表示,7000万元版权费不是不进行分配,而是尚未进行分配,因为其中涉及的一些问题需要协调,比如说,在各KTV点播率最高的歌曲,其版权主要来自四大国际知名唱片公司,而非国内唱片公司。因此这笔钱如何分配、何时分配仍是未知数。

  音集协另一个备受批评的原因在于,协会提取的管理费比例居然高达50%,这在维权组织中是非常罕见的。要知道,国际通行标准将版权费的85%—90%返还给著作权人,同为维权组织的中国音集协,返还比例也高达80%,并且是每年两次进行返还。因此,音集协是否真正代表著作权人的利益,收费标准是否合理也打上了一个问号。

  商业操作能否保证公益性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名叫“天合公司”的企业浮出水面,正是这家公司在全国范围内代收卡拉OK版权费。

  原来,去年6月才挂牌的音集协因为人手不足,指定“天合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全国卡拉OK内容服务管理系统”的全国运营商。

  天合公司负责人解释说,为了配合音集协工作,公司在全国建立了30家子公司,除西藏外,每个省、市、自治区都设立了分支机构,“这样庞大的前期投入理应得到相应的产出”。

  如此一来,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管理费提取比例会高达50%了。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音集协的提取比例并非一开始就这么高。2006年江苏36家KTV曾与音集协达成版权使用协议,当时主持此事的音集协江苏办事处代表许大寅(现已辞职)证实,当时的提取比例是20%。

  一位版权部门的工作人员一针见血地指出,50%的提取比例近乎变相营利。版权人授权音集协代为维权,音集协提取费用只应用于雇员工资和办公费用,现在音集协又将这种授权转授给了赢利单位,这种商业化运作很难保证版权收费的公益性。音集协本应维护版权人利益,现在却形成了管家收入比主人还高的局面。

  那么天合公司的操作模式又是什么样的?记者联系到天合公司江苏分公司的李经理,他表示此事的解释权已收归音集协北京总部,并给了记者一个总机号码。总机接线员告诉记者,协会的新闻发言人出差,无法接受采访,其他人也无法代为回答。截至记者发稿时,音集协仍未对此作出正式答复。

【编辑: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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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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