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签字 部分银行电话推销保险存误导风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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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无签字 部分银行电话推销保险存误导风险
2008年12月31日 14:30 来源:证券时报 发表评论

  不提供产品书面材料、保险合同没有投保人签字部分银行电话推销保险存误导风险

  推销保险却不提供产品书面材料、保险合同不用投保人签字即可生效,这些听起来不可思议的事情,如今却在部分银行频频出现。记者暗访发现,一些商业银行在电话推销保险过程中存在着误导客户的现象。

  浦发银行信用卡的客户小王近日向记者反映,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她连续接到来自浦发银行信用卡服务中心的10多个电话,客服人员打着“回馈客户”的名号推销保险产品。而客服人员还表示,“如果现在同意投保,我们可以立刻给您办理业务,保险合同晚上就能生效。”小王感到困惑,连书面条款都看不到、不用亲笔签字的合同怎么就能生效呢。小王要求客服人员将保险产品详细内容以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发送给她,不料却遭到拒绝。客服人员表示,“具体的合同或者条款资料要在合同生效后才能寄给本人。”事实上,小王反映这种情况并非少数,根据记者了解,其他一些大中型的中资商业银行的信用卡客户也表示遇到过类似情况。

  记者随即拨打浦发银行工作人员电话。记者了解到,浦发银行推出的这款产品为“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由意外险和医疗险两部分组成,为招商信诺保险公司产品。当记者向工作人员索要书面保险合同条款以及详细内容时,工作人员以“银行没有派发保险资料的权力”为由,表示保险合同具体内容只能在电话中表述,不能提供书面资料。同时,由于这是银行年末小范围对客户的回馈服务,银行或者保险公司网站上也无法提供具体内容。

  业内专家指出,电话营销过程中,工作人员一般把保险合同中比较重要又能快速表达完毕的内容告知客户,如保额、保费、合同期限等。但对一些内容繁多的条款,工作人员往往为了节省时间而做简单处理,这实际上没有尽到明确说明义务,损害了客户的知情权。专家指出,在上述情况中,客服人员拒绝给客户提供书面资料则增加了误导销售的风险。

  其次,银行未经客户书面同意而确认保单生效将为客户理赔带来困难。专家指出,假如客户在没有书面确认投保的情况下出险,保险公司又拒绝理赔,那么客户就可能因为缺乏证据而处于不利地位。

  第三,电话销售保险应在工作人员拨打客户电话确认投保意向,并与客户约定见面时间后获得当场签署投保单,或者在线上获得客户同意后由客户签署投保单传真至保险公司,首期保费经授权转账至保险公司后才可生效。仅仅口头上确认投保,使得保险公司风险审核工作被大大削弱,提升了保险公司的赔付风险。(记者 朱成碧)

【编辑:蓝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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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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