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最高可获得总额1000万元人民币奖励,以及总额262.8万元的租房资助上海市的实施意见中,各项优惠和便利措施让全国的大中城市为之侧目。本来在政策上先行一步的北京,当年的优惠政策已黯然失色。
金融危机的压力使得北京终于在今年再次出手。2009年5月,北京出台《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若干规定》,新规定允许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扩大运营范围,同时,降低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准入门槛,将跨国公司境外母公司在中国累计实缴注册资本总额由3000万美元降至1000万美元。
在为新规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发改委有关人士透露,6月推出的实施细则“会比上海更优惠”。被提前称作大手笔政策的前述“实施办法”,在跨国公司的期待中在6月29日正式对外公布。“实施办法”出台当天,就已经被一些世界500强企业在内的跨国公司全文翻译,引起了广泛关注。
“实施办法”最吸引眼球的,莫过于“跨国公司在京设总部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人民币补助”。并对注册资本1亿元至5亿元人民币,5亿元至10亿元人民币和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实施办法”除了各项重金奖励外,还为跨国公司提供了租房补贴,购买商用房优惠和出入境、居留、子女入学等方方面面的便利。
“我们的奖励办法是希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能够继续增资,扩大经营范围。” 韦肖认为,北京市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奖励是在其对地方税收贡献中拿出很小的一个零头来。而“实施办法”的目的,则在于帮助跨国公司降低商务成本,为他们提供投资工作和生活等多方面的便利。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从北京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聚集地CBD商务中心区的管理委员会了解到,多家CBD区域跨国企业都有逆势增资的计划,包括IT业巨头英特尔、3M和思科公司、医药巨头杜邦、日本零售巨头永旺集团、有色金属巨头美国铝业,还包括在美国本土已经申请破产保护的通用汽车公司等。
北京市商务委外资处还表示,北京市政府已经责成商务委牵头负责“实施办法”的协调落实。由于“实施办法”出台后,来电来访的跨国公司很多,为了便于协调工作,北京市商务委已经在几日前设立了地区总部政策综合服务窗口,将反馈问题进行集中梳理,进一步研究落实实施细则,并细化内部工作流程。
北京上海的取舍两难
随着北京上海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政策战的上演,一个有趣的疑团浮出水面:北京上海拥有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数量究竟孰多孰少?
“上海大胆突破了商务部认定地区总部的限制,在2008年新规定中简化了认定程序,扩大了认定范围(商务部只认可投资公司,管理性公司则不在认定法范围内)。这是为什么上海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数量上升较快的主要原因。”北京社科院中国总部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赵弘介绍,与上海不同的是,北京的认定仍在执行2004年11月17日商务部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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