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现场声音
涨幅过高上调应控制在25%
解莲莲:低保户
煤炭价格逐年上涨,调整热价势在必行,但应分步调整,两套方案制定的热价标准都过高,建议修改方案,对平房自行采暖的低保户进行补贴。
韩丽琴:太原市低保中心
两套方案中对低保户的供热价格标准,低保户难以承受,建议按照2004年的低保供热价格执行。近两年我市已连续五次提高低保标准,因此采取提标的方式进行供暖补贴不符合实际。建议对收入高于低保标准150%的边缘困难群众,进行供暖补贴优惠政策。同时,降低两套方案中的热价标准。
栗凤刚:中房集团太原公司
调整方案上调幅度过大,建议调整幅度为25%,即按使用面积计算,太原市城市居民热价调整为4.5元/平方米·月左右。
对不同的建筑应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建议1980年前的不节能建筑,按调整后的价格计费;1986年—1996年的建筑,按调整价的81%计费;1996—2009年的建筑,按调整价的65%计费。对已安装热量计量表的用户,须按热量表计量收费。建议区域供热应与集中供热执行统一热价标准。
孟铁:山西财经大学国际贸易学院
调价是必要的,但两套方案的提价幅度都太大,建议将提价幅度控制在25%以内,要特别关注下岗、低收入者的负担问题。希望对中低收入消费者进行补贴,政府应加大财力投入,建立完善的财政支持机制。
难以承受建议暂缓调价
郭凤琴:省城老军营第三社区
目前,各种消费品和原材料价格普遍上涨,供热价格适度上涨也合理,但下岗失业人员、无工作者等中低收入人群没有任何供热补助,热价上调会增加他们的生活负担,建议暂缓调价。政府应重点考虑低收入家庭的实际情况,对这部分人群予以政策援助或资金补助。同时,应让老百姓了解供热成本。
闫桂荣:泰格律师事务所
就此次热价调整的两套方案,我向100位消费者进行了调查,得出两个结论:就目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严峻,居民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调价应暂缓进行;如果调价,放弃两个方案,将调整幅度控制在20%以内。
热企有困难同意方案一
孙琨:太原市热力公司
本次供热成本监审严格采取下限。2008采暖季是“暖冬”不能代表正常年份消耗成本,应按国家标准计算各项单耗,以定员标准乘以城镇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成本。
在确保分步到位和财政、企业、用户共同负担的原则下,财政补贴应有明确额度,电厂供热售价按调价幅度增加,满足上述三方面条件的情况下,同意方案一。
石永明:市建管委
经过成本监审,太原市供热企业亏损约2.4亿元,此次调价消化1.2亿元,仍有1.19亿元的政策性亏损。建议1.19亿元的亏损部分按照以往惯例仍由省市财政分摊解决。认为第一方案比较合适,既考虑到了居民承受能力,又考虑到了供热企业的困难。
刘晨行:市财政局城建处
2006年到2009年,太原市对供暖财政补贴为5.2亿,仅2008年和2009年就补贴了2.6亿元,其中城市供热企业补助3.8亿,财政供养人员1.3亿,城市低保人员1200万元。建议提供透明、公平、合理的成本水平,为价格调整提供佐证。同意调价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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