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亲带故”保单难兑现 到底狗咬了谁才给赔?(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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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沾亲带故”保单难兑现 到底狗咬了谁才给赔?(2)
2009年10月22日 15:13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保险员各执一词

  伤者身份“区”分不同待遇

  蔺洋所在的宣武区,是由中国人保西城支公司负责理赔的。对于他的疑问,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直接给出了否定的回答:“只有当您家的狗咬伤了别人和犬主本人的时候才进行赔付,对于直系亲属是不予赔付的。”

  但同样是中国人保承保的项目,到了东城区情况却完全变了样。东城分公司的业务员这样介绍条款细则:“东城区的狗咬伤自家亲属或是外人,都能立即得到赔付;但是如果犬主被自己饲养的狗咬伤了,则要经过保险公司的调查核实,才能决定是否给予赔付。”

  而在西城区,无论是直系亲属还是犬主本人,被狗咬伤后都不会得到赔付。

  一份针对狗咬人的保险单,为什么还要根据伤者的身份区分出不同待遇呢?

  中国人保一位负责人解释说,公安部门为养犬人办理的保险是“家养宠物责任保险”或“养犬意外伤害保险”,这些险种都属于第三者责任险,所以只能针对第三方进行赔付。但是为何同一险种在不同地区的执行情况各不相同,这位负责人没能给出明确说法。

  蔺洋还是不明白:“在城四区办犬证,缴纳的费用都是一样的,凭什么就不能享受同样的保险标准待遇?另外,到底狗咬了谁才能给赔付,有关部门是不是也该有个统一说法?”

  防疫站患者抱怨:自家人更需要被保险

  在陪母亲到防疫站打疫苗的过程中,蔺洋和其他被狗咬伤的患者闲聊时发现,十个人里得有七八个都是被自家小狗咬伤或抓伤的,真正属于保险公司所说第三方的无辜外人,几乎就没遇上过一个。大家普遍认为,从实际情况来看,犬主及其亲属似乎更需要这份保险。

  在赔付时将犬主或其亲属拒之门外,保险公司也有自己的说法。一家公司客服人员的解释是,这是为了提防有人故意逗弄小狗,制造恶意索赔的机会。而“狗爸狗妈”们对这种言论全都嗤之以鼻:保险公司最多才赔6万元,一般伤情也就赔几百元钱,有谁愿意冒险玩弄这种毫不划算的“苦肉计”?

  今年公安部门推出免费办理保险的新政时,曾经吸引了不少无证犬主前来办证。蔺洋清楚地记得,5个多月前他带着奔奔去办证时,派出所所长也曾信誓旦旦地拍胸脯:“咱不是当着群众的面自夸,办证赠保险就是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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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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