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试点方案"呼之欲出 私募股权有限放开兑现(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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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试点方案"呼之欲出 私募股权有限放开兑现(2)
2010年04月12日 11:13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其次是QFLP所投人民币基金的“国民待遇”问题,即所投人民币基金投资限制以及审批问题。

  2006年由商务部颁布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办法》出台并规定:“外资创投是指外国投资者或外国投资者与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创业投资为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也就是说,基金资金来源中只要有来自外国投资者的资本,就可以认定为外资创投,将受外商投资审批程序和要求限制。林婉婷认为,关于外资PE“国民待遇”问题,新试点方案有望明确获批QFLP设立人民币基金可享受本土基金待遇,仅对投资项目所处行业有所限制。

  然而,这一问题能否有实质性突破,目前还有待最终方案的证实。

  有利缓解矛盾

  随着人民币基金的快速发展,外资PE纷纷试水人民币基金。

  同时管理美元和人民币基金的PE机构犹如“双栖动物”,若是红筹架构(跨境私募与海外上市的首选架构,2008年红筹上市已判死刑),人民币不能去海外投资的情况下用美元基金投资;若是在限制性的行业,只允许人民币投资的情况下,用人民币基金操作,操作较为灵活。但在出现被投公司不要美金只愿要人民币的情况时,GP(普通出资人)则要多方权衡,考虑美元LP的利益需求。

  对此,孙飞指出:“外资PE与美元LP的矛盾应该是因人因项目而异,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只要做了LP,就应该按章程和协议办,要和谐统一,不应该产生太多矛盾,否则会对投资产生负面影响。”

  回过头来看,尽管目前GP有相应的处理方法,如将投资分析记录如实呈献给美元LP,或将人民币基金部分收益补偿美元LP等,但个中矛盾依然存在。

  据林婉婷预测,若试点方案能够顺利实施,QFLP制度将为外资LP打通绿色通道,为其参与境内人民币基金提供极大便利,也将有效缓解GP与美元LP之间的矛盾。

  外资PE扎堆上海?

  在美国VC/PE行业只占经济的1%,却产出了占GDP总量的11%;而在中国VC/PE的比重还不超过0.1%,业内人士称,这个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发展外资PE方面,上海是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事实上,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战略确定以后,鼓励股权投资在沪发展的推动工作也逐步进入正轨。为吸引股权投资机构在当地注册,上海比照国际金融机构奖励政策而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补贴、现金奖励、人才吸引等办法,同时,黄浦、杨浦、徐汇等区也纷纷出台了区域性的激励措施,筑巢引凤。天津、北京也在摩拳擦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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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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