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3: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解说】10月31日,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体现公积金制度公平性、互助性、普惠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认本地房、认全国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下同)记录入手,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解说】10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发布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了这一内容。

  【同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处长 王宪

  本次政策调整主要是优化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实际上我们从以前的认“北京当地的住房和全国的住房贷款记录”调整优化为认“北京当地住房兼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记录”的使用情况。

  【解说】王宪介绍,根据《通知》,购房人在北京无住房且在全国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将被认定为首套住房。

  【同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处长 王宪

  具体的政策变化也跟您这儿简单的介绍如下:

  首先就是在本市无住房,且在全国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将被认定为首套住房。

  对于本市有一套住房;或者是在本市没有住房但是在全国范围内有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这一种情况;以及在本市有一套住房在全国范围内有一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这三类情况将会被认定为第二套住房,执行二套房政策。

  第三种情况是,如果在本市您有两套住房,或在全国范围内有两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将不予贷款。

  【解说】不过,按照现行政策,借款申请人如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不予受理;在离婚一年以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将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本次政策调整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解说】当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发布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对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人员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试行意见》。

  【解说】根据《试行意见》,从提取来看,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租房,向北京中心申请租房提取的,以实际月租金作为每月提取限额,不受月缴存额限制。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向北京中心申请购房提取的,不受有无京内购房提取记录的限制。

  【同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处长 王宪

  从贷款来看,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时,可以向北京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北京中心发放。在贷款的支持过程中,我们是这样考虑的,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按20%执行,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按60%执行,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

  【解说】王宪指出,其他贷款政策按照北京中心现行政策执行,如遇北京中心政策调整,按最优惠政策执行。本实施意见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记者 刘超 北京报道

责任编辑:【周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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