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声明:媒介合作需合法依约规范有序

  中国新闻网(简称中新网)由国家级、国际性通讯社——中国新闻社(简称中新社)主办。依托通讯社原创专业新闻和海外华文媒体信息枢纽优势,中新网与互联网资讯行业同步迅捷发展,与各主流门户网站和全球华文媒体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目前,中新网发现为数不少的商业网站大肆盗用中新社中新网版权信息,构成严重侵权事实,而且部分供稿客户和媒介合作伙伴在使用中新社中新网版权作品时,频频出现不规范用稿行为,主要表现为擅自使用中新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网络信息、版权不明来源资讯,冒用中新网名义造成“合法转载发布新闻”假象,有的直接在中新网上扒取其他信息源稿件,冒名转载,籍此规避版权责任等等,严重影响中新网专业、负责的中央网络媒体品牌形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引起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合作媒体和广大网民的误解。

  为匡正此风,明示我网媒介与供稿合作宗旨以及维权决心,中新网特此郑重声明如下:

  一、作为中新社全资子公司,北京中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权负责中新社中新网图文资讯在境内境外网络媒体的供稿业务和规范用稿实务。使用中新社中新网版权作品,务须书面授权,违者依法必究;

  二、中新网供稿客户、媒介合作伙伴务须按协议约定方式规范取稿,依约依量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关联公司)转让或许可其使用中新社中新网信息内容,如希望进行授权范围以外合作,应另行协商;

  三、使用中新社中新网许可之信息内容时必须保留中新社电头或中新网电头,同时在该信息内容页面显著位置注明来源于中国新闻网,标注作者姓名;

  四、使用中新社中新网版权信息不得改变原义;

  五、中新网供稿客户、媒介合作伙伴务须按授权协议约定方式获取中新社中新网信息内容,不得冒名发布信息或冒名标署消息来源,不得从中新网或分网直接扒稿或冒用中新网名义使用其他信息源稿件,否则中新网将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中新网认为,国内互联网信息产业已经到了规范发展的关键时期,而侵权问题则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治理网络侵权行为,互联网信息产业就无法获得良性的发展。

  中新网诚愿与各合作伙伴精诚、规范合作,共建和谐康健的网络信息环境。

  专此声明。

中国新闻网    

201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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