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网民共商反“三俗”:网络空间需要真实秩序(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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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网民共商反“三俗”:网络空间需要真实秩序(2)

2010年08月10日 08:09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重点新闻网站应做排头兵

  人民网总裁、总编辑 廖玒

  相比传统媒体管理的相对规范和有序,互联网存在着网站数量巨大、信息量巨大、网民数量巨大等管理难题。政府对网络社区信息的监管,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很难面面俱到。

  因此,网站应当切实承担起内容管理、舆论引导的责任,让网络文化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而不是为了商业目的,利用一些客观存在的监管漏洞,放任低俗内容的泛滥、博取点击量,炒作网站知名度。重点新闻网站要起到网站排头兵的作用,坚持社会效益优先。人民网有互联网上最著名的中文互动社区“强国论坛”,在关注重大问题,不回避敏感议题的同时,较好地把握了舆论尺度。

  网民应培养公共生活分寸感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 张颐武

  现实中,很多低俗话题在互联网和纸媒、电视之间形成了互动。互联网上很多比较小的事情被传统媒体迅速放大。我们发现,互联网“抛出”一个话题后,常常是通过纸媒、电视放大以后,再“返回”互联网。经过几个回合的“抛出”和“返回”之后,这个事情往往被放大得难以有效地控制。

  网民有时候并不是刻意地在互联网上渲染什么内容,而是由于缺少公共生活的分寸感的基本训练,所以才盲目参与其中。我们以往的教育里,对什么是私生活的领域、什么是公共生活的领域,缺少明确的界限,也缺少分寸感的培养,这方面应该加强。

  网络空间需要秩序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熊澄宇

  在国际学术界,目前常用的一个词是“治理”而非“管理”。各种利益方共同营造一个环境,这是治理。治理要求的是,跟这个事情有关的方方面面,如政府、企业、家长、孩子等,都要参与。在互联网这样的新兴媒体发展过程中,我们是不是更多地考虑用治理的手段代替原来单向的、从上而下的行政管理?

  任何社会都需要秩序,网络空间也不例外。它的秩序包括法律、行政、道德和文化四个层面。反“三俗”,不应当仅仅停留在法律法规上。对于那些既不属于法律层面,又不属于行政层面的内容,我们需要更多的人、更大范围的介入。

  不能把商业利益寄予低俗信息

  西祠胡同总经理 刘辉

  为控制不良信息,西祠胡同将版主培养成网民自主传播的初次把关人。从2005年开始,约有20万版主担任了最为基础而有效的第一道关卡。他们构成了打击不良信息的前线,并最终形成了网站运营商、版主、网民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形成了良好的内容文化氛围。

  作为网络运营商来说,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一些方式净化互联网环境,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同时,我们不能把商业利益寄托在低俗信息上。这些内容可能会在短时间会带来经济效益,但长期来说,对于整个网站品牌的影响是极其负面的。

  互联网低俗根源在网外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 匡文波

  互联网本身是中性的。互联网出现的所有问题,根源其实是在互联网之外。无论是庸俗、低俗、媚俗,还是其他在互联网上找出的负效应,其实就是现实社会的缩影,根源在现实社会。我们只管虚拟社会,不去治理现实社会,也是不行的。

  此外,要特别注意区分娱乐化和庸俗化的不同。研究表明,中国网民上网的首要目的是娱乐,其次才是浏览信息,因此新媒体出现娱乐化是不可回避的。但是,娱乐化和庸俗化并不相同,它们是有一个界限的。我们要正视网民的娱乐需求,但是,对于庸俗、低俗、媚俗的内容则要坚决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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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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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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