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丹霞申遗组组长:申遗不是“金钱游戏”——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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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丹霞申遗组组长:申遗不是“金钱游戏”

2010年09月08日 14:26 来源:中国文化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甘肃张掖丹霞景观
广东丹霞山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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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34届大会上,捆绑了湖南崀山、广东丹霞山、福建泰宁、贵州赤水、江西龙虎山、浙江江郎山6处丹霞地貌的“中国丹霞”项目通过审议,被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我国的第40项世界遗产。

  “中国丹霞”项目是我国迄今为止跨省区最多的申遗项目,媒体称之为“捆绑申遗的又一次成功”。不过,这种“捆绑”绑的可不只是遗产,还有高达十几亿元的账单。据“中国丹霞”申遗专家组组长、中山大学教授彭华推算,为了这次申遗,广东花了1.2亿元,浙江花了1.8亿元,福建花了2亿元,贵州花了2亿元,江西花了2.5亿元,湖南更是花了4.5亿元。与此同时,一些同样拥有典型丹霞地貌的地区却因为缺乏资金被迫退出。不少人质疑:申遗是否已成为“金钱游戏”?

  为此,记者专访了彭华。他披露了申遗的具体操作过程,并对当下的所谓申遗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花钱不能买到牌子

  记者:有报道说您测算“中国丹霞”申遗花了大约12亿至13亿元。许多人质疑,花这么多钱“买一块牌子”到底有多大价值呢?

  彭华:首先说明,申遗花费的事情不在我的责任范围内,我过去也没有关注过,只是媒体问起才临时估算的;其次,我说花得值是个人看法,不是在为谁辩解。实际上,各地从2009年以来已经通过各种方式报道过申遗期间的花费,这已不是秘密。而且,具体数据我好像还没有媒体清楚。

  我看过的各种评论,大都对申遗花费大加批评,但可以看出许多批评者并没有注意花费的用途。

  我说了,所有花费中90%以上是基础设施建设、保护设施和旅游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等的花费,这些项目都是为区域社会经济的长期发展、景区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景区内的乡村发展服务的。其余10%的费用也大部分是用于景区景点的改造和提升,开发新景点和旅游线路,基础研究,规划编制和保护设施建设等。真正纯粹用于申遗的就是编制申报材料、国际咨询、论证会、宣传培训、国际国内专家考察和参加国际会议等方面的费用,但连2%都不到。这些钱并没有花给世界遗产机构和评估机构,因为他们是不收费的。

  因此,花钱“买牌子”是一种不着边的说法。我希望媒体能清楚地表达这个意思,只是简单理解“申遗花费十几个亿”是不妥的。所有花费主要是花在我们自己家,是为我们自己的发展而花的,没有“买牌子”。

  记者:这钱是不是申遗必花的?

  彭华:我个人倾向于向好的方向理解,但不是说所有的钱一定是申遗最必要的。

  所谓向好的方向理解,首先就是我们的提名地基本上都是处于发展初期的风景区,在基础设施、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方面存在很多欠账,希望通过申遗改善基础设施、游览设施、监测设施和保护设施等,对风景区发展都是积极的。第二,在申遗期间,许多花费是用于拆除不合理设施和搬迁不适于发展的乡村,改造景区的村庄环境和接待条件,引导农民发展家庭服务业,对景区保护和乡村社区发展都是有益的。第三,一些基础设施项目是惠及景区内外甚至整个区域的项目,对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新的条件、创造了新的机遇。第四,在申遗期间对景区的旅游设施和景点进行整治、新建、改建,也是一个国家级风景区和旅游区所必要的,为申遗之后景区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基于上述理由,利用申遗的机会达到利于申遗、利于发展、利于保护、利于旅游的目的,是值得肯定的。

  说不一定是申遗最必要的,是因为上述投资项目大都不是纯粹为申遗服务的。因此,投资项目是不是要上,建设工程的数量、规模、档次和投资时间是否合适,都是值得商榷的。

  比如,广东丹霞山申遗所使用的游客中心和博物馆是由2003年申报世界地质公园时建在山门综合楼里的临时博物馆改造的,设计费、改造制作费加起来可能不超过20万元,却得到评估专家的好评。一些提名地过去没有博物馆、游客中心、监测中心等设施,这次需要新建,是必要的,但建设的规模、档次可以商榷。另外,由于各地的发展条件不同,要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怎么做?这些都是摸着石头过河,难免有一些把握不准。至于公众质疑的是不是突击花钱,其中有没有腐败问题,最后要由审计部门经过审计后裁定。

  因此,我说值,是因为我们花的钱使景区品位大大提升,为景区和区域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并创造了新机遇。同时,项目成功入选《世界遗产名录》,是值得肯定的。

  记者:有人说,花这么多钱去申遗,不如拿这些钱进行保护。

  彭华:简单地说保护,在很多情况下是空洞的、理想主义的。

  首先,只要是资源,人们就关注如何开发利用。一个没有保护性命名的资源,缺少保护的法律依据,保护往往会被开发所压倒;其次,品牌地位不高的资源,受关注程度就不高,许多开发行为是不受监督的;三是拥有开发权的人和单位在决策时随意性很大,哪怕给他保护经费,也不一定用于保护,甚至有钱的时候可能产生更大的破坏。因此,推动有条件的景区上品牌,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提高景区的保护级别和“关注”压力,为开发行为套上“紧箍儿”,以利于规范开发与管理。此外,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如果处理得好,是可以互补的。

  例如丹霞山目前开发成游览区的面积不足6平方公里,尽管只占景区总面积的2%,局部的开发强度却很大,“有能力”的单位建设的设施都集中在锦江沿岸,对沿江景观环境造成严重的干扰和破坏。1997年完成的《锦江沿岸(北段)总体规划》中已经列出这些设施必须拆除,但十几年来不仅没有拆除,反而越建越多,在申遗期间这些遗留问题被一次性解决了。如今成为世界遗产,管理者和开发商还敢乱来吗?

  记者:还有人认为,遗产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一定要申遗的。

  彭华:这首先涉及对世界遗产理解的问题,也就是什么是世界遗产,世界遗产有什么价值,世界遗产委员会是不是一个卖牌子的机构等。

  世界遗产委员会是设立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下面的一个政府间委员会,目前有180多个缔约国。世界遗产委员会的资金来源有缔约国捐款、其他国家和组织捐款、公共或私立机构、个人的捐赠或遗赠等。世界遗产委员会不向申报单位和国家收取任何费用,怎么可以说是“买牌子”呢?

  世界遗产是地球上最具特色的自然面貌和人类创造的最灿烂的文化,是人类引以为豪的共同遗产。中国是具有世界上最复杂多样的自然要素和灿烂文明的大国。没有中国加入,所谓《世界遗产名录》是残缺的。反过来,拥有世界遗产,是所在国的自豪和荣誉,是全人类对遗产所在国的自然、历史和文明的承认。因此,世界遗产涉及主权、领土、历史文化和国家利益,具有政治、社会和经济意义。那我们有没有必要为这些自然与文化要素争取这个牌子呢?

  至于申报遗产有没有经济动因,回答是肯定的。尽管申报单位都说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遗产,但客观上或多或少都带有一定的功利主义。我说过,哪怕带有一定的功利主义思想去申报遗产,在申报过程中经过“保护、保护、再保护”的理念洗脑,申报成功后在各种约束力的制约下,客观上也起到了保护遗产的作用。

  因此,申遗是出于综合动因,首要的是保护和传承自然与文化的动因,但同时又具有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动因。

  有经济动因是不是有悖于《世界遗产公约》的精神?我觉得主要看如何处理。世界遗产的重要职能就是展示,面向全人类展示遗产的科学价值、文化价值和环境价值。展示的最重要途径就是科教旅游和文化旅游。展示本身或许是无条件的或不收费的,但有旅游就必然带动遗产地所在区域的服务消费,也就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因此,世界遗产委员会并不排斥缔约国在保证遗产不被破坏的前提下,适当地利用遗产发展经济,尤其是推动遗产所在社区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也就是说,我们不能让遗产地的居民饿着肚子来保护遗产。简单地谴责申遗的经济动因是不妥的,而是要谴责不加保护甚至破坏性利用遗产发展经济的行为。不能把“洗澡水和孩子”一股脑地都泼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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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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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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