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学者驳高陵二号墓“魏武王铭刻造假说”(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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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学者驳高陵二号墓“魏武王铭刻造假说”(2)

2010年10月28日 18:5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铁证”是对公众和媒体的最大愚弄

  关于第三种说法,认为曹操墓中所有石牌都是“人为造假”之说,则需要特别对待。此说的“出笼”有一个“过程”。8月21日,倪方六在“三国文化全国高层论坛”会上宣称,闫沛东手中掌握有曹操墓“石牌造假”的“铁证”;可到了8月26日,闫沛东面对媒体却说:“我连苏州‘三国文化全国高层论坛’都没有参加,更没有在论坛说过我手里有证明曹操墓造假的铁证。” 但到了9月5日,闫沛东终于在互联网上公布了他拿到的“铁证”(见图3)。由此可见,这个“铁证”在8月26日闫沛东尚未拿到手,故赶紧作“声明”;可能是在9月2日之后才拿到,故又赶紧于9月5日在互联网上公布。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铁证”呢?由于“铁证”中有些字被遮盖,有的字难以看清,故读者很难窥其全貌。为此,我大致将“铁证”中主要内容按原字的位置摹写如下(见图4)。由于网上图片字迹不清,故不是临摹。最后的日期好像是9月2日。如若有误,请读者谅解。“铁证”中的主要内容如下:

  1.曹操墓中的石牌一共63块,是渔阳村民龙××到南阳市衡东路文物窝点订制的。

  2.墓中的全部石牌是徐××和另外一个人埋进大墓的。

  3.12月17日(按:指2009年)之后,徐××讲……送来六万元钱……后来又八十万……

  而细细品味“铁证”, 我发现它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人们或许会相信南阳市存在着文物造假窝点。但文物造假一般都是先有“真东西”,然后才能造出“假东西”来,这是普遍规律。渔阳村民龙××到南阳去订制的时候,他怎能跟文物造假者说出“石牌”的样式和上面的文字内容来?而石牌的内容又非常多,有些名称非常“偏”。即便是考古工作者,也难以一下子说出“石牌”上的所有内容(有些内容含有特定的历史信息)。龙××是一个普通村民,他具有这样高深的历史知识水平和能力吗?

  第二,“铁证”中说“订制了魏武王石牌共63块”。实际上此前发现的“魏武王”石牌只有7块,其余为其他名称的“石牌”;“魏武王”铭刻中,有一铭刻是直接刻在石枕上,是不能算作“石牌”的;今年6月2日,又在墓底石板中清理出“常所用犀盾”一块。“铁证”把前前后后所发现的不同的“铭刻”都加到了一起,统称为“魏武王”石牌共63块。这是“铁证”持有者精心统计的“结果”,是明显的“编造”:看起来好像是“天衣无缝”,实际上却是“欲盖弥彰”。闫先生如想得再“周到”一点,至少应当减去两块:因其中一块“魏武王”石牌和石枕上的“魏武王”铭刻,是从盗墓分子手中追缴回来的,这两块无须“订制”。

  第三,“铁证”中说:63块石牌是徐××和另一个人一起埋进大墓的。须知徐××是普通民工,自考古工地正式开工以后,工地日夜均会有人看守,民工须在考古队人员的带领下才能进入工地,不能单独进入。63块石牌也不是个“小数目”。徐××等二人如何将63块石牌带进大墓?这63块石牌又是如何埋进大墓的?是“偷偷摸摸”地埋?还是“明目张胆”地埋?按照常理,这两种情况都不可能发生。因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既不可能“偷偷摸摸”地去埋,更不可能“明目张胆”地去埋。徐××等若想将63块石牌带入并埋进大墓,圆满完成此“任务”,实在是一个“天大的难题”。

  第四,曹操墓中的石牌在考古发掘中,是出于不同的“点”和不同的“层位”,且应当是有原始记录(绘图、照相、摄影)可查的。“铁证”中说:63块石牌是徐××和另一人埋进去的。即使他们将石牌“埋进去”,也只能是一个“点”和一个“层位”,不可能形成多个“点”和多个“层位”,尤其是不可能形成多个“层位”。这是“铁证”无法逾越的“障碍”。“铁证”编造者不明白考古中的实际情形,编造出如此荒唐“过程”,只能糊弄外行,内行人一看就会笑掉大牙。它与考古发掘中的实际情况根本对不上“号”,相差“十万八千里”。

  第五,田野考古发掘中,最重要的就是地层关系。地层关系主要有两种:一是叠压关系;二是打破关系。所谓“叠压”,就是一层压着一层,晚者在上,早者在下。所谓“打破”,就是一个“单位”打破另一个“单位”,“打破”者晚,“被打破”者早。考古发掘中的“操作规程”是:先清理晚期的,后清理早期的。“铁证”中说:63块石牌是徐××埋进大墓的。他埋进大墓,必然要打破原有的地层,形成新的地层关系。63块石牌不是个小数目,所以这个新的“地层关系”必然是非常的“显目”,考古人员不可能“视而不见”,必须是首先进行“清理”,并确认是“现在所为”。因此,这种“假”实际上是很难“造”成的。

  第六,闫沛东提供的“铁证”中,无论是渔阳村民龙××到南阳文物造假窝点订制石牌,还是徐××等将石牌埋进大墓,都没有具体时间。这对“铁证”来说,是最大的“缺陷”,也是最大的“硬伤”。因为,任何“证据”都讲求内容的真实性和时间的明确性。只有时间“明确”并且“吻合”,“证据”才能“有效”,才能最终被法官“采纳”。“铁证”中两件“大事”连具体时间都没有,还谈什么“真实性”?难道闫沛东要将“铁证”变成“橡皮泥”,到时候想“捏”成什么时间就“捏”成什么时间吗?那样,“证据”的严肃性又在哪里?

  综上所述,闫沛东公布的所谓“铁证”漏洞百出,根本谈不上是什么“铁证”。这样的“证据”只能是闫沛东“精心的编造”,是彻头彻尾的“豆腐渣证据”。闫沛东公布的所谓“铁证”,是对公众和媒体的最大愚弄。

  至于“铁证”中说:“徐××讲,送来六万块钱……又八十万。”这已不是学术问题,而是犯罪行为,属于公检法相关部门管辖的范围,由他们进行调查处理,本文不便讨论。

  再谈闫沛东“石牌造假”说中的其他问题

  现在抛开“铁证”,再谈闫沛东“石牌造假”说中的其他问题。闫沛东曾透露,他手里握有河南考古队2009年在南阳地下造假窝点几次伪造石牌的部分模具。此言一出。立即遭到河南考古队方面的严厉驳斥:石牌均是青石质的,不是水泥或石膏等可塑材料,要造假也根本用不上什么模具。由此可见此说的荒唐和可笑。

  闫沛东说:曹操墓中石牌“均是人为造假”。其实,石牌是真是假,鉴别并非难事:曹操墓中所出石牌,距今已有1800多年,长期的墓中湮埋,石牌上必形成土锈和水垢(见图1、2)。这种“土锈”,即使用刀刮也很难刮掉。而新制的“假石牌”,即便埋于地下两三年,也达不到那种“效果”。况且,按照闫沛东所说,大墓中的石牌从南阳造假窝点拿来之后,就由徐××埋进了大墓中,中间也就几天的时间,根本形成不了“土锈”和“水垢”,同曹操墓中“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等石牌会判然有别。

  闫沛东反复说,“魏武王”铭刻石牌是“人为造假”。在此可具体分析一下“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石牌。这块石牌在出土前早已断为两块,分两次在墓中的不同层位出土,前后相隔有三四天。是发掘出来之后经缀合而成。请问闫沛东:难道这块石牌也是徐××埋进去的吗?他为什么要将新作的石牌打断成“两截”?而且要分两次埋于不同地点?且“铁证”中说,是徐××一次将石牌埋进大墓的。此处前后所形成的“矛盾”又将如何解释?

  更有意思的是,曹操墓所出石牌中,有一块石牌是压在一件漆器之下,而漆器尚完好无损;另一块是今年6月2日在清理墓底时,在墓底石板中发现的。请问闫沛东:这又将作何解释?这两块也是徐××那次埋进去的吗?徐××有那么大的“本事”,能将石牌埋于漆器底下,而漆器居然完好无损?他又能将石牌埋于墓底石板之中,以致考古队今年6月在清理墓底时才发现它?

  所以,闫沛东的“石牌人为造假,是徐××埋进大墓”之说,纯粹是胡编乱造,经不起推敲,解释不了曹操墓中各种文物的特征,也解释不了考古发掘中出现的各种现象,可以说是“漏洞百出”。这种“石牌造假说”完全是闫沛东头脑中臆想的结果。

  最后我要郑重声明,本文所论三种“曹操墓石牌造假说”,前面两种“造假说”同闫沛东的“造假说”有着“质”的区别。前两种“造假说”是基于对考古中文物与现象的错误判断与认识,但仍属于“学术讨论”范围,是“学术讨论”中的正常行为。但闫沛东的“造假说”与“铁证”中所提出的问题,已非“学术问题”,而是犯罪行为,终将由公检法机关联合进行调查处理。其最终结果如何,众人将拭目以待。作者:曹定云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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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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