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梦敦煌》向湖南卫视讨说法
著作权人兰州歌舞剧院认为第八届金鹰节开幕式晚会音乐存在多处侵权
记者昨日获悉,《大梦敦煌》著作权人兰州歌舞剧院认为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直播的“第八届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开幕式文艺晚会上,节目《你我的感动》的背景音乐和多处主持背景音乐使用了《大梦敦煌》的舞剧音乐,涉嫌侵犯《大梦敦煌》舞剧音乐著作权。日前,兰州歌舞剧院委托律师,向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湖南卫视、湖南经视发出《律师函》,要求尽快调查“侵犯《大梦敦煌》舞剧音乐著作权”事宜,并要求7日内给予答复和解决方案。此外,兰州歌舞剧院还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大梦敦煌》舞剧音乐疑被盗用
据悉,今年9月20日晚,由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现场直播的“第八届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开幕式文艺晚会上,主持人张丹丹讲述《你我的感动》时,时长达16分钟的背景音乐和多处主持背景音乐使用了《大梦敦煌》的舞剧音乐,且这种使用并未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对此,著作权人兰州歌舞剧院认为,“第八届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开幕式文艺晚会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多次、大量、擅自使用了兰州剧《大梦敦煌》的音乐片段,严重侵犯了兰州歌舞剧院音乐版权。
记者了解到,著作权人兰州歌舞剧院自2000年4月起,对《大梦敦煌》舞剧及音乐作品享有单独或全部的著作权,其中包括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及发行复制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电影电视以及类似以摄制电影电视方法创作作品获取报酬等相关联的财产权。
著作权人提出四项主张
兰州歌舞剧院代理律师李蕾认为,湖南卫视、湖南经视,在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开幕式中,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兰州歌舞剧院的《大梦敦煌》舞剧主题音乐作品,且使用过程中未署名该音乐的来源,版权人,其行为已涉嫌构成了侵权。李蕾称,兰州歌舞剧院于10月下旬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发具《律师函》,要求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湖南卫视、湖南经视尽快调查该侵权事宜,并要求对方自收到《律师函》之日起7日内,针对侵权行为给予答复解决方案。
记者了解到,兰州歌舞剧院在《律师函》中要求湖南卫视、湖南经视对于使用《大梦敦煌》音乐给予合理说明,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通过媒体公开向著作权人赔礼道歉;要求对方通过网络向公众公开声明“第八届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开幕式中《你我的感动》节目以及多处主持背景音乐的原音乐作品名称和著作权人名称;同时,兰州歌舞剧院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保留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和诉诸法律的权利。
湖南卫视将调查核实此事
昨日,记者采访了湖南卫视副总编李浩。对于侵权一事,李浩表示他是第一次听闻。李浩称,他没有看到兰州歌舞剧院的《律师函》,“第八届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是由湖南经视承办的,对于兰州歌舞剧院提出的“音乐侵权”一事,他们还需要调查核实,如果有将依法处理解决。 记者 马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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