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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研讨京剧传承发展:保护不应损伤京剧本体

2010年12月15日 17:59 来源:中国文化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2月10日,由北京市文化局与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办、北京京剧院承办的“京剧艺术的传承与发展——京剧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论坛”在北京建国前门饭店梨园剧场举行。文化部艺术司司长董伟,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马文辉,北京市文化局局长降巩民以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京剧表演艺术家梅葆玖、谭元寿、李世济、杜近芳出席了论坛开幕式。开幕式由北京京剧院院长李恩杰主持。

  11月16日,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中国申报项目“中医针灸”和“京剧”审议通过,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以此为契机,论坛以“京剧艺术的传承与发展”为题展开了讨论。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千容首先介绍了京剧申遗的相关情况。随后,京剧表演艺术家孙毓敏、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秦华生、国家京剧院原院长吴江、北京京剧院原副院长陆翱先后担任论坛的嘉宾主持,京剧界的专家学者周传家、孙萍、傅谨、解玺璋、李佩伦、刘彦君、周华斌、刘连群、陈薪伊在论坛上做了主题演讲。本报对论坛内容选摘刊发。

  京剧申遗倾注了心血与努力

  千容(北京市文化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

  11月16日,京剧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是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件大喜事,也是京剧发展史上又一座里程碑。

  京剧作为我国最具代表性的传统戏剧表演艺术,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高度的美学成就,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表征和中国人文化认同的重要符号。此次京剧申遗的成功,可谓京剧200多年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事件,但同时也引发了一些争论,多是困惑在一个“遗产”上,认为京剧目前并非濒危,不需要投入过多过大的精力去贴上一个世界非遗的“标签”。对此,需要做些说明。

  为了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提高对其重要意义的认识和从尊重文化多样性的角度促进对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将原来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调整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两个名录的主要区别在于文化遗产的存续状态和濒危程度。京剧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集大成,是民族智慧结晶和情感表达的载体,是当之无愧的人类文化创造的代表作。因此,不能因一叶“遗产”而障目。并非只有濒危才能申报和入选名录。能否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主要考量的是该遗产的文化价值。

  京剧的申遗之路倾注了很多人的心血和努力。从2009年8月起,北京市就开始组织京剧和非遗专家对名录申报要求和申报材料进行讨论和认定。在最初做申报工作的时候,我们在两个方面实现了思路的转变,走出误区。一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文化遗产是创造者的,只有该遗产被持有人(包括社区、群体或个人)视为文化遗产或其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并主张申报,才是正途。因此,在进行申报时,只有站在遗产持有者的角度叙述,才不至于错位。二是,向此前对京剧一无所知或从没有接触过的外国人描述京剧,必须避免过度的技术性描述,力求用浅显的语言完整地表达出京剧的内涵。应该做建立在正确的学术结论和文化真实基础上的说明文。

  2009年8月底,我们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了京剧申报书、申报照片、申报视频、五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和全国五个传承单位的确认书(确认声明他们知晓并自愿参与京剧申报工作)、申报材料所有者所有权授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声明等资料。2009年11月至2010年1月,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反馈的修改意见,我们组织专家修改申报文本,补充完善申报材料并提交。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附属机构针对京剧申报材料出具了最终推荐草案。7月,我们组织讨论确定推荐草案中的京剧定义和说明,回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完成了京剧申报的全部工作。

  11月16日,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中,24个成员国一致通过京剧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京剧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将在国际、国家和地区层面提升对京剧和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加京剧保护的力量和途径;推动和协调政府、有关院团、社会组织、传承人、学校和研究机构、京剧票友以及普通民众,开展和参与包括不同地区和流派的京剧艺术的传承、资料整理、学术研究、实物征集、交流合作、排演场地维护和建设、国内外宣传展示等工作,进一步改善京剧生存的文化生态。

  以此为契机,北京市文化局将组织举办系列活动。12月6日,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文化局、北京电视台举办了“京剧成功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庆典活动”暨“国粹生香——2010北京京剧票友段位评授季”授段大典。之后还将举办 “椿树杯”历届获奖者展演活动、大学生京剧电视知识大赛、“天下京剧”摄影展、正乙祠《梅兰芳华》京剧驻场演出等京剧庆典系列活动。

  申遗本身并不是目的,为的是更好地保护、传承和发展。作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京剧将薪火相传,它的明天将更加美好。

  坚持对京剧实施“活态保护”

  周传家(戏剧评论家)

  京剧形成虽然不过200年的时间,但它的根基却异常坚实而雄厚。京剧具有总体的写意性,以形传神,物我渗透,将生活的自然形态提炼概括为节奏鲜明、韵律严整的程式,大大提高了艺术表现力。京剧按照美的规律进行创造,不遗余力地追求美。京剧表演千娇百媚,美轮美奂。一笑一颦、一招一式都要融入美的氛围之中。京剧艺术具有现代性,可以与时俱进地焕发活力,从而成为推动历史、影响现实的精神力量。京剧所蕴藏和承载的文化内涵和精神价值,能够为民族魂魄的振作、民族精神的弘扬、民族价值观念的再造、民族文化的复兴提供营养和资源,对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与和谐的人类社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坚定实施“活态保护”的策略。让民族传统文化不仅活在人们的记忆里,而且活在现实生活中;不仅活在史料记载里,而且活在现实的舞台上;不仅活在专家的象牙塔里,而且活在民间。总之,不仅活在被抢救的静态传统里,而且活在动态的发展长河之中。对京剧实施“活态保护”,就要坚持京剧的原创性,认真进行抢救、恢复和重建;就要强化京剧的主体性,注重京剧人才的保护、培养和引进;必须突出京剧的双向接受性,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观众;必须坚持创新,反映新的时代、新的生活和新的人物;必须要有全球观念、世界眼光,大力向世界展现京剧的古典美。

  演、学、研、对外传播四位一体

  孙萍(中国人民大学国剧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如何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应该明确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与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明确谁是传承工作的主体单位问题。改革体制,当然是为了促进文化,而不是降低文化含量,更不是消解文化,尤其是对优秀的传统文化而言。严格来说,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任务不能只是交给剧团,因为剧团是经营性演出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产业在一定意义上恐怕是不能结合的。传承的任务应该交给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戏曲艺术是我们民族的身份认同之一,是我们民族文化血脉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涉及到他们的改革,不可不慎。在进行市场开发的同时,要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内涵,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盲目、破坏性开发。

  对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京剧进行保护,应该实现艺术展演、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演、学、研)、对外传播四位一体。在国外传播推广京剧十几年的经历告诉我,西方戏剧艺术的理论与实践经验,虽然不能照搬到中国传统戏剧里来,但其系统性、逻辑性的思维方式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吸收的。在戏剧创作的合作交流中,很多国外同行拿着他们成套的理论著作来参照,而我们没有可与之相应的理论支撑。京剧专门人才不仅包括传承非遗的艺术人才,还包括熟悉艺术本体的专职非遗管理研究人员。他们应对表演艺术本体有着相当的熟悉度,同时又对既有研究成果有着较强的把握能力,还需要充分了解国内外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和管理经验。这种全面的复合型人才,恰恰是现在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保护工作机构中所缺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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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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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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