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宝追讨纪实:列不出名单的"国宝追讨工程"(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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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宝追讨纪实:列不出名单的"国宝追讨工程"(3)
2009年03月13日 17:46 来源:《环球》杂志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归途的痛与难

  全面调查文物流失状况,并不只是按图索骥的需要,更是讨还海外流失文物能否成功的重要条件。

  李晓东介绍,国际公约对文物讨还的举证要求非常高,成功的经验寥寥。1994年河北省曲阳县王处直墓武士浮雕被盗,后经外交途径成功追索。当时国家文物局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规定,提供了被盗文物的详尽资料。包括武士浮雕质地、尺寸等原始资料和照片,被盗现场的照片和录像等。还重新打开已经封上的古墓,动用高科技手段,对墓中泥土作化学和微量元素分析,然后与浮雕上的残留物进行对比。

  而对于流失海外100多年的文物来说,这些要求显然过于苛刻,几乎不具有可操作性。

  “文物流失海外的情况很复杂。” 李晓东说,虽然很多是战争时期被掠夺的,但也有一些是被各国探险家和文化掮客“买”走的,像敦煌藏经洞的壁画和殷墟甲骨文;还有更早时候通过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合法贸易出口的大量瓷器,无法混为一谈。因此,“如果讨还时难以拿出强有力的文物流转证据,文物返回基本无望”。

  而要弄清每一件流失文物的来龙去脉几乎不可能,即便弄清,判断文物是否返还的依据又在哪里?在李晓东看来,法理依据的缺失成为文明古国追讨境外流失文物的一层透明天花板。

  虽然国际社会早在1970年就制定并于1995年细化了《国际流失文物返还公约》,但并没有承诺文物流失国可以追讨《公约》缔约之前的流失文物。

  而更大的阻力还来自文物的持有者们,2002年英国大英博物馆、法国巴黎卢浮宫博物馆等18家欧美博物馆联合发表《关于环球博物馆的重要性和价值的声明》,公开反对返还流失文物,他们的“理由”在于:文物多通过购买或受赠获得,来源合法并已成为博物馆乃至所在国财产的一部分;文物原属国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技术能力保护文物;文物属于全人类文化和精神遗产,应为全人类享有。

  由于跨国追讨的过程漫长艰巨,回赠、回购仍成为当前最广泛的文物回归途径。据了解,1995年10月15日,故宫博物院在北京翰海拍卖会以1800万元人民币买下北宋张先《十咏图》,成为20世纪以来第一件由国家出资回购的文物。而近年来,大多数回流的国宝也都是在国际大型拍卖会上花高价回购的。从2002年起,中国正式启动了国家重点文物征集专项资金,由国家财政每年拨付5000万元用于征集流失海外和民间的珍品文物,迄今已经耗费数亿元之巨。

  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现在却要出高价才能要回来,不然又会沦入他人之手,这种悖论就出现在中国文物身上。对于当前动辄上千万美元身价的流失文物,李晓东认为,如果数以百万计的流失海外文物都要以巨款赎购的话,无异于“再次被掠,二次被盗”。

  而一个更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回购价格近年在总体上也在节节攀高。仅以圆明园铜首像回购为例,2000年回购的铜牛首、铜猴首,一共花去北京保利集团1593万港元;随后被拍回的铜虎首耗资1544万港元,其代价相当于前两件的总和;2007年铜马首的价格飙升至6910万港币,是铜牛首、铜猴首、铜虎首总价的两倍多。

  据世界银行统计,过去100年中,文物增值达到29%,是所有行业中最高的。尽管如此,中国这几年文物价格增长的幅度之大,速度之猛,还是让李晓东连连摇头,直呼“想不到,看不懂”。

  “这种千百万元的高价回购正在促成一个恶性循环:文物古董的价格越推越高,越炒越热,文物投机者会借此大幅哄抬文物价格,同时也助长了国外拍卖行的嚣张气焰;如果我们继续这样做,就相当于承认他人持有中国流失文物的合法性,那么将有大量中国流失的文物在文物市场上流通买卖,把曾经是隐蔽的市场公开化。”李晓东说。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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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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