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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鼓励大学生从事农业 每年最高可获万元补助

2010年12月23日 13:50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第二次农业普查结果,浙江省从事农业的509万劳动力中,初中及以下学历占97%,大专及以上文化仅占0.1%,50岁以上的占53%。

  国际经验表明,农业现代化程度越高,农业从业人员的学历素质要求越高。因此,我省迫切需要加快培养一批有知识、懂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人才和现代农业带头人。

  昨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省农业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赵兴泉就我省不久前出台的“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若干意见”,作政策解读。

  符合三类条件之一的大学生,从事农业将给予扶植

  “今天的农业,早已不是脸朝黄土背朝天的不体面就业门路。”赵兴泉说,他鼓励大学毕业生去农村创业就业。

  他说,农业现在已经走上了依靠技术和管理的“知识经济”发展阶段,成为了一个既可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也能获得较高的经济报酬和社会地位的行业。

  政策意见规定,对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高职)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原则上是本省户籍的大学毕业生,自愿从事农林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经营工作,且符合以下三类条件之一的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一是在经主管部门评定的省、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期在一年以上,办理相应社会保险,年基本报酬不少于2万元的。

  二是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任理事长,并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

  三是在省内专职从事种植业、养殖业达到一定规模(具体由县级政府规定),承包土地期限在5年以上的并签订规范化承包(流转)合同。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不管是农业专业还是非农专业大学生,都可以享受政策支持。

  补助现金持续3年,每年最高1万元

  “现金补助将连续3年。”赵兴泉说,“省里对在经济欠发达县(市、区)和其他县(市、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每人每年分别补助1万元、0.5万元;各级农业、林业、渔业等有关部门也会优先安排相关现代农业扶持项目。”

  同时,在继续教育、社会保险、信用等级、人才交流等社会服务配套上省里各部门都会有所支持。

  比如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可优先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3年以上的,报考事业性质的县(市、区)和乡镇农技(农经)干部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从事基层农技服务工作3年以上的、群众满意的大学毕业生,可以采取定向公开招聘的方式充实到县乡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等。 (通讯员 潘裕 本报记者 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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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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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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