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把教师过节费纳入绩效工资统一管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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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将把教师过节费纳入绩效工资统一管理
2009年01月12日 09:38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报讯(记者周逸梅)市教委委员吴松元在参加昨天的政务咨询会中透露,在教师绩效工资改革过程中,本市将把教师过节费纳入到绩效工资统一管理范围内。

  吴松元表示,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改革将以区县为主,市级统筹。实施教师绩效工资统一管理后,本市将对远郊区县、经济不发达地区,通过转移支付或专项补贴方式进行支持。

  其中,作为教师绩效工资的一部分,少则二三百元多则上千元不等的过节费,也将随着改革被统一管理。

  吴松元透露,本市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也将出台一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收费、财务管理的规定。目前人事部门、教委、发改委等部门正在着手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有望年内正式公布。同时,义务教育阶段的离退休教师也将参照公务员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对于教师绩效评价中,是否会引入社会评价的问题,市教委主任刘利民表示这样做有难度,因为作为学生和家长很难有一个评价的标准,“对于每个教师的评价一定要根据每节课,学校会有个考核的办法”。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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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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