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高为师”还是“身高为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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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高为师”还是“身高为师”?
2009年01月07日 09:26 来源:工人日报 发表评论

  据1月5日《中国青年报》报道,由于《伊犁州州直2008年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对报考教师的身高有“女身高不得低于1.50米,男不得低于1.60米”的规定,近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1名考试成绩优异的应聘者,因身高不合格而与教师岗位失之交臂。

  当地教育部门“教师要‘注重师表’”的说法,让人一头雾水。难道说“师表”不是通常所说的教师的人格、品德和知识这些内涵,而是身高这一外化指标?“教师职业有其特殊性,形象比较重要,身高不足1.50米的,只能完成1/2的版面,后面的学生看不见,在黑板上书写时对教师的身高有一定要求”——照如此说法,那位跪着授课36年、被评为“感动中国”人物的贵州乡村残疾教师陆永康,也是“不合格”教师了?

  报道说,就在一些老师因为身高限制无法成为入编教师的同时,新疆部分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汉语教师紧缺的现状突出。就在那11名落聘者中,有一位所在的乡村小学恰恰就十分缺少汉语老师,急需在乡村扎根奉献的好老师。在此情况下,伊犁对招聘教师身高还设置“关卡”的做法,就让人十分不解了。

  再看国家相关规定。在颁布实施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例》中,虽然在“资格认定条件”中有“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规定,但并没有对教师的身高进行具体限制。

  地方教育部门并不是不能制定具体的招聘办法,但要合情合理。要知道,招聘教师不是选模特、招演员,优先的应是能力、素质而不是身高。是“学高为师”而不是“身高为师”,这道理并不复杂。(黄哲雯)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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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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