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浴血斗劫匪一死一伤 凶手被判死缓——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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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浴血斗劫匪一死一伤 凶手被判死缓
2009年11月25日 09:58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报当时对该案件的报道。(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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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徐靖)一对风华正茂的表兄弟,怀揣着创业梦南下,却因一桩光天化日之下发生的劫案一死一伤。今年3月22日、23日,本报独家报道了湖北沙市大学学生尹浩及其表弟高斌遇劫后浴血反抗一死一伤的消息,一度引起广泛社会关注。昨日记者获悉,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已就该案做出一审判决。

  判决书显示,3名被告中,凌上军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陈土明被判有期徒刑10年,事发时仍是初中在校学生、尚不满16周岁的吴某因未成年而获轻判有期徒刑4年。3名被告还需赔偿死者高斌家属经济损失420007.7元,赔偿伤者尹浩经济损失7315.5元。

  【新闻回放】

  今年3月20日下午3时左右,在佛山实习的湖北沙市大学学生尹浩及其表弟高斌在购物后返回住处的途中,遭遇抢劫,两位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浴血抵抗,最终高斌被歹徒刺死,尹浩被刺伤。案发次日,3名犯罪嫌疑人即被警方抓获归案。

  “大学生浴血斗劫匪”一事经本报独家报道以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湖北当地媒体也迅速跟进。

  【案发经过】

  抢劫持刀刺死受害人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3月20日15时许,被告人凌上军、陈土明以及吴某3人商议抢劫后,由吴某驾驶一辆女装摩托车,搭载凌上军、陈土明来到南海区松岗广泰商场门前红绿灯路段,见被害人尹浩驾驶一辆电瓶车搭载被害人高斌经过,且高斌手里拿着一个钱包。

  3人于是尾随尹浩、高斌二人来到禅炭公路秋记汽车驾驶训练场门口处,被告人吴某开摩托车将尹浩驾驶的电瓶车撞倒在地后,3被告人上前对尹浩、高斌实施殴打、抢劫。

  在抢劫过程中,被告人凌上军手持随身携带的一把小刀连刺高斌胸部两刀后,又刺了尹浩右肩胛一刀。被告人陈土明拿走了高斌掉在地上的价值1520元的诺基亚N72型手机,3被告人随后徒步逃离现场。

  受重伤的被害人高斌随后被送往医院,但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高斌系锐器刺切胸部致心脏破裂、急性大出血死亡。尹浩则为轻伤。

  作案工具亦是抢劫所得

  实际上,这次抢劫并不是凌上军、陈土明以及吴某3人首次作案,抢劫过程中使用的女装摩托车正是他们此前抢劫所得。法院认定,事发前的3月7日晚上9时30分,凌上军等人经过密谋,由吴某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搭载凌上军、陈土明来到南海区禅炭路某汽车专卖店往松岗方向约50米路段,见事主胡某正驾驶一辆黑色女装摩托车途经该处,三人立即上前实施抢劫。

  在抢劫完尹浩、高斌的当晚,凌上军等三人便将抢得的诺基亚N72型手机以550元的价格卖掉。破案后,警方已经将该手机起回,并发还给被害人高斌的亲属。

  【抓捕审判】

  凶手之一系在校初中生

  光天化日之下发生在闹市区的这桩劫案,也引起了南海警方的高度重视。案发后,南海公安分局和松岗派出所立即组成专案组展开调查,并组织100多名警力参与案件调查。3月21日,也就是案发的第二天,南海警方即接群众举报,在南海大沥雅瑶市场一间无牌网吧内抓获凌上军、陈土明,后根据凌上军的交代和带路,在大沥一处住宅内抓获被告人吴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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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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