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浴血斗劫匪一死一伤 凶手被判死缓(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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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浴血斗劫匪一死一伤 凶手被判死缓(2)
2009年11月25日 09:58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经查,凌上军、陈土明以及吴某均是广东吴川人,年龄分别只有19岁、23岁和16岁,特别是吴某,案发时还是南海曹边某学校的在校初中生,距离其16周岁生日还有两个月。事发后,其家长于今年4月2日为其办理了退学手续。

  三被告“酌情从轻处罚”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写明,被告人凌上军、陈土明以及吴某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3被告人均参与商议,并积极实施抢劫行为,因此不宜划分主从犯。

  法院同时认定,被告人吴某在犯罪时不满18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凌上军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同案犯,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凌上军、陈土明及吴某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凌上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陈土明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

  【家属反应】

  遇害者高斌亲属——

  对判决不满已申请抗诉

  昨日,记者联系到了在劫案中遇刺身亡的高斌的姐夫许先生,他同时也是高斌父亲高立新的委托代理人。“我们认为一审判得太轻了,我们已经向检察院递交了申请,希望他们提起抗诉。”

  许先生对记者说,这3名被告已经不是初犯,而且这次抢劫是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的闹市区,情节极其恶劣,应当依法严惩,加重处罚。

  许先生还透露,尽管法院支持了高斌亲属42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请求,但自从3名被告人归案后,其本人及亲属均没有任何对受害人及家属作出经济补偿的表示。

  受害人尹浩——

  身留刀伤参军无望

  事发时身为湖北沙市大学大三学生的尹浩,如今已经毕业赋闲在湖北孝感老家。昨日,在电话中回想起大半年前发生的那一幕时,他依然为表弟高斌的离去难过不已。

  尽管在劫案中只受了轻伤,但它还是对尹浩的生活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夏天毕业后,尹浩报名参加了秋季征兵,但因为身体留下了刀伤,体检没有通过。

  找工碰壁,征兵又没有通过,尹浩最终还是决定,再次南下广东试试运气,“明天开春以后,我就会来广东找工作。”尹浩说,自己学的是市场营销专业,之前在广东实习已经积累了一些人脉和市场资源。广东的经济很发达,非常适合年轻人闯荡,“我相信在这里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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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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