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踩踏事故原因 白岩松:有推卸责任的概念(4)——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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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发踩踏事故原因 白岩松:有推卸责任的概念(4)
2009年12月09日 02:17 来源:央视《新闻1+1》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对,到底他在扮演什么角色,当时做了什么,你现在也不清楚。

  主持人:

  我们再看第二条,他说因为学生的安全意识不强,学生本身就是活泼好动的。

  白岩松:

  我觉得学校里头当把责任推到学生身上的时候,其实是不负责的,为什么呢?因为学生的任何问题,大多数应该是学校,我们以前《三字经》里都有这样的话,如果要是学生学得不好,应该是找老师的责任。他说学生安全意识不强,自控能力弱,在楼梯间拥挤,是导致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不对,直接的原因是孩子为什么他的意识不强,为什么自控能力差。

  另外,非常重要的一个细节,容易被大家忽略,据我们的记者在前方了解的情况是,这个学校的晚自习是在9点10分结束,但是学校规定9点半的时候要熄灯。请问,一共仅仅20分钟的时间,学生要完成洗漱等等,然后倒头就要睡,因为一会儿就停电了,这20分钟的时间是不是安全最大的隐患呢?

  主持人:

  而且你刚才反复强调的细节,3600名学生从一栋教学楼里面出来,而且那天下着雨,就一个出口,我们能想象那一天发生什么?

  白岩松:

  接着他就说了第三条。第三个原因是因为下雨,大部分学生涌向与宿舍楼靠近的一号楼梯回宿舍。因为这是一个“回”字型的楼,这个一号楼梯口离宿舍最近,我想请问这个地方是第一次下雨吗?这是常识,任何一个在下雨的情况下,换你我也不会说我们挑一个离宿舍最远的门我们出去了,淋一圈雨再回到宿舍,不会这么干的,这又不是第一次下雨。所以这个原因我认为,还是老师和学校管理的问题。

  另外一点,刚才我为什么要强调3600,在2005年教育部针对踩踏的事件发生,有很多的痛心的事情,也给学校发了相关的通知。我们看,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不强调快速整齐,适当错开时间,请注意,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并安排教职工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管理学生。3600个学生,在9点10分,在昨天出事的时候是同时要奔向宿舍,只给了他们20分钟的时间,没有分年级,没有分班级,而且2005年教育部的规定还强调,晚自习必须有教师值班,出现停电或者楼梯间照明设施损害的时候,要及时开启应急照明设备,说明它必须得有,但是它这儿有吗?

  主持人:

  第四条它的事故原因恰恰是没有这个应急设施。

  白岩松:

  对,学校没有开展过类似应急演练,也没有在楼梯间安装应急灯和警示标志,可是教育部2005年明确下过文,请问教育部的权威或者说我们一件事情出了灾难之后,马上出来相关整改,可是不落实的话,它跟没有有什么区别呢?难道又用了8条生命去提醒教育部再发一条2005年曾经发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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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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