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混居”遇阻 折射保障性住房建设之痛——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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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富混居”遇阻 折射保障性住房建设之痛

2010年08月10日 11:13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甘肃省兰州市房屋均价已达每平方米5440元。不久前揭晓的《中国城市房价排行榜》中,兰州市的房价在全国百座城市中排名第49位,在西北五省区位居第一。

  持续的高温,持续走高的房价,在此背景下,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如何解决?日前,兰州市出台政策,决定将市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贫富混居”。而此前,湖北省武汉市也提出,不再成片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提倡富人和穷人混居。

  一个是“贫富混居”的愿景,一个是实打实地实施,都引起了各方的争议。有分析人士认为,“贫富混居”的动机是好的,是为了避免“贫民窟”的出现,但结果却未必如此,“富人未必买账,穷人未必领情”。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贫富混居”的争议远非“买账”、“领情”这么简单,这其中暴露的是地方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困境。

  贫富混居

  “富人”不买账“穷人”不领情

  关于兰州市推行的“贫富混居”政策,媒体所报道的兰州市民马世杰的幸福生活似乎是一种绝佳诠释。

  马世杰一家五口,妻子没有工作,大女儿因病失去劳动力,二女儿已嫁,小女儿还在上学。家庭收入主要是马世杰的退休金和大女儿的低保金,每月不足1250元。全家挤住在一间12平方米的土坯房内,没有厨房,没有卫生间。

  今年年初,马世杰作为兰州市第一批享受到廉租房待遇的居民之一,搬进了62平方米的廉租新房,“新房子一个月才30多元钱的租金”。

  媒体报道称,马世杰“很满足”,但是却没有报道其他人的想法。“贫富混居”是真的“很满足”,还是真的有争议?《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在兰州市雁滩一所豪华商住小区的门口,记者采访了一名卖桃子的小商贩,他对于自己能够住进这样豪华小区的可能性完全否定。他说:“即使政府出台了政策,给了我们优惠价格,住进去了,但这儿极高的物业费我也负担不起。更何况看到人家豪车豪房,吃穿都是最好的,对我们和孩子也是一种刺激,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同样,一位开贸易公司的老板也对“贫富混居”的做法不能接受:“我们花高价买的房子,就图的是一个环境,一种氛围,这样对我们也好,对孩子的教育也好。”

  这位先生做了一种假设:假如和“穷人”住在一起,万一他们交不起物业费、暖气费,难道我们也跟着受牵连?

  兰州巨信房屋中介公司董事长陈学礼对于兰州出台的由政府主导的“贫富混居”这一政策颇为诧异,他表示,“还是第一次听说”。

  在陈学礼多年的二手房经营阅历中,出现混居情况的,一般是由于房地产开发中涉及到拆迁房,才会和商品房“混”在一起,而这种结果一般会出现很尴尬的局面。

  陈学礼告诉记者:“由于拆迁户都是低收入家庭或者城市周边的农民,所以拆迁的房子往往都供不起暖气费、物业费,也没有物业管理,居住环境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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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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