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违建”频惹事端 建后再拆何如先期严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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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违建”频惹事端 建后再拆何如先期严管

2010年08月10日 13:41 来源:文汇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坚持依法行事导向

  从两位读者来信反映的拆违难的实例来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拆违难久治不愈的一个根本原因。因此,要有效破解这个难题,坚持依法行事导向,加大法治介入力度,应该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对策。

  拆违之所以难,说到底是因为违法搭建者都从既成事实中满足了自身的既得利益。正是由于这种利益满足,单一的说服教育往往难以使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搭建。用法治的理念和手段来破解拆违难题,一来有利于在全社会逐步形成违法搭建是违法行为这个共识,从而为治理拆违难奠定法治基础。二来作为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在处理这类矛盾时能够态度鲜明,理直气壮,因为你面对的建筑物是违法的,当然要拆除。三是当矛盾双方处于僵持状态,违法搭建者坚持不肯拆除时,司法介入也有充足的理由和必要。

  总之,只有站在维护法治尊严的层面上来对待和解决拆违难这个城市管理中的顽症,拆违才能逐步地变成不难,市容市貌才能始终保持整洁有序的良好状态。 高建枢

  依法拆违促进和谐

  我是嘉定区丰庄四村的居民,对违法搭建的侵害深有感触。尽管国家三令五申禁止搭建违法建筑,但少数人仍以老小区、生活困难等为借口,或在绿化带破墙开门,或在天井搭建屋面,或在屋顶搭建小房……因楼下天井里搭建了超高违法建筑,令我晾晒衣被都成为困难事,并更为安全担忧,因为如要从楼下屋面翻入我家的话,高度不足1米,如履平地。我曾在原单位有过类似的教训,小偷轻而易举翻窗入室盗走我不少现金。

  为何多年来违法搭建在一些地方不断蔓延?为何同样的老小区却能杜绝违法搭建?我以为关键在管理。这方面,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第一线的责任、行动实体,是能够起到比较关键的作用的。住宅小区的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可以牵头提议业主签订《小区住宅合约》,明确违法搭建的处罚约定,使业主增强这方面的自我约束。各街道、社区也可以建立网格化管理,尽量及时掌握相关动态,发现违法建筑露头就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裴通笑

  违法建筑背后的无奈

  随着法制建设的完善,原来私下乱搭建的违章建筑已经上升到了违法建筑的层级,但是“搭违易,拆违难”的现象还是一如既往。一些地方的违法建筑甚至像雨后春笋一样层出不穷,而且越来越大,各地相关执法机关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但是,我感到,在舆论一致谴责乱搭建行为的时候,我们似乎还遗漏了一点什么。

  比如,本市西郊有一个上世纪90年代初兴建的别墅小区,由于当年的设计非常不合理,加之建筑质量奇差,特别是外墙,竟与早期的公共厕所一样酥松。许多业主二楼朝南的房屋顶是斜的,最低处只有一米多,大大降低了使用价值。近年来,那里的许多业主都纷纷乘装修、大修的机会,适当地进行改建,将原来房子一些明显的不合理的缺陷部位作些调整,尽量使房屋在整体上完善一点。要改建,按规定就需要向有关部门打申请报告。但是这样的申请报告打上去基本是石沉大海,是得不到审批同意的。于是业主中胆大的带头自行“无证”施工,胆小的看看没事跟着开工。两三年下来,改建后造型各异的房子五彩缤纷地矗立在绿树鲜花之中。客观地说,小区变得漂亮了,但这是没有经过规划部门批准的违法建筑,说不定哪一天就会被“拆违了”。虽说许多业主住得比以前舒服了,但心里还是有点忐忑不安的。

  再比如,有的旧区地块和部分城郊结合部,人口比较密集,老房子已经明显住不下了,可拆迁改造没有时间表,论经济条件又买不起新房子,但是个人想自己翻造却得不到批准。在这种现状下,有的居民就自说自话改建、扩建起了房子,因为没有规范的设计,没有合格的施工和监理,一部分的房子在成了违建的同时也成了危楼。

  如何减少违法建筑的产生?我认为,首先必须加强执法,对违法建筑的处理做到依法绝不手软,一旦出现立即拆除。另外,也应该对业主通过正常的申请审批渠道满足一定程度的需求给予更多的关注。对于居民合情合理合法的需求,应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量予以满足。毕竟,事后再拆除违法建筑,是一件劳民伤财“双输”的事情。在这个问题上,政府有关部门应该统筹考虑一下社会的综合成本。 叶延

  先期干预更关键

  居委会、物业公司、业委会是小区里与居民生活有着密切关系的“三驾马车”,在制止违法搭建的问题上,应未雨绸缪,平时注重对住户进行不能违法搭建的宣传,一旦发现违法搭建的线索或苗头,就应及时行动起来,对事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时候的劝阻往往事半功倍。如果到违法搭建“大功告成”之后再介入,处理的难度也会增大,有时候还会激化矛盾。我有个朋友在底楼居民备料准备扩建时,就与物业联系,经各方做工作后,成功制止了违法搭建。小区里另一家跃跃欲试准备随后跟进的居民,见状也放弃了仿效搭建的打算。

  当然,对于已经“生米变成熟饭”的违法建筑,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强拆,以维护拆违规定的严肃性。但是,其结果尽管显示了法律、规章的严肃性,对制止其他搭建违法建筑者有积极的警示作用,却总不如物业等部门通过事先宣传、规劝予以制止来得成本低,就这个意义上来说,“三驾马车”在这方面的作用,还是应该好好发挥的。 洪祥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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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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