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报道称北京拟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核心部分包括房地产企业将不能直接收存预售资金,资金必须直接打入监管账户,用款计划需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加以确认,分为基础完成、结构封顶、竣工验收、登记申请四个资金使用节点,每个节点用款额度不得高于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25%,每个资金使用节点只能提出一次用款申请等内容。虽然该办法尚未正式发文,但在报道之后越来越多城市开始着手准备启动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预示政府部门对开发商监管力度越来越严厉。
继国土资源部清查囤地之后,商品房预售监管新措施被提上日程,意味新措施一旦实施,将近四成房地产开发资金自由度受限,开发商在资金调配方面压力倍增。
西安预售监管有望实施
近期,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西安市正在酝酿启动和推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以防止开发商挪用购房款,导致买房者无法收房。这是继北京最近传出正在研究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消息之后,又一个确认将出台房屋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城市。在此之前,已有天津和石家庄先后在去年和今年率先实施了类似的监管办法。
“目前西安当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正在调研阶段,和各部门包括银行方面已经开过研讨会,文件已经成型,还未上交西安市政府。”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依照目前的文本,西安市将对开发商的预销售房款存入银行指定账户,并由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全程监管开发商预售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办法的制定确有其事,但出台具体政策目前还不得而知,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
新措施使开发商压力倍增
一些网站对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监测数据显示,2006-2009年预售款占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比重达四成。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预售款构成了房地产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若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加入的第三方管理将使开发商的资金自由度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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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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