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房租创新高 九成租房纠纷源自问题合同(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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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房租创新高 九成租房纠纷源自问题合同(2)

2010年09月26日 17:52 来源:东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观念更新弃买房转租房

  过去为省钱而“将就型”租房,现在为追求生活质量“舒适型”租房。近来,哈尔滨市租房市场涌现出新群体,同过去作为租房主体的打工者相比,这些新兴群体的租房理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张帆和丈夫是对“80后”小夫妻,两人月收入接近6000元。起初,两人决心买房,为了攒首付,两人在一处偏僻地带租住了一套月租金700元的小房子。但两人很快发现,就算极力节省,他们的存款速度仍很难赶上房价的上涨速度。理想的房子越来越贵,能买得起的房子位置越来越偏远,米数也越来越小。于是,两人决定放弃买房,在离单位不远的河松小区内租了一套使用面积80平米的精装房,虽然租金高达1400元,但两人感觉很满意。两人又用原本准备买房和装修的钱,买了一辆近20万元的轿车。如今,两人经常约上朋友聚餐、旅游,在享受生活的同时,“静观”新房市场变化。

  道外区居民孙杰的儿子去年考取了师大附中,考虑到孩子每天上学要乘约1个小时的公交车,可能会影响孩子的学习和休息,孙杰在师大附中附近小区租了一套房子。据了解,目前哈尔滨市一些名校周边的小区,有很多像孙杰这样的租房者。

  租金高涨催热出租经济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10几年前哈尔滨市房租价格大约只有几十元,出租房屋仅能赚个买菜钱。但现在,月均800元左右的房租,相当于一个普通打工者的月工资,房屋租金高涨已使得租房成为一种广为使用的投资渠道,租房经纪人、房屋托管、二房东等名词应运而生。

  南岗区中兴社区主任告诉记者,由于社区临近哈师大,每到高考前夕,都会有很多外地学生到这里租房备考。不少居民看到商机,以每月近千元的价格将房屋租给学生,再以每月300元左右的价格到王岗镇等房租低廉的地区租一处小面积房屋,每月能赚到约700元的差价。

  记者在爱建小区、金安美豪等高档小区了解到,一些住户在购买30平米至40平米的公寓并装修后,以一至两万元的年租金委托给中介,由中介以日租和月租形式出租。这样一套30平米的小公寓的月租金,已由去年的1300元左右涨到目前的1500元左右,而日租金则由80—100元上涨到100—120元。以日租金核算,一年房租收入增加数千元,房主的收益也相应提高,因此,很多房主愿意将房屋托管。

  九成纠纷源自问题合同

  据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孙鹏律师介绍,目前,随着租房市场的火爆,各类租房纠纷也随之增多,其中约九成纠纷是因为租房合同中对相关责任与义务没有界定清楚,普遍存在的问题有“冒充房主出租房屋”、“二房东超期转租”等情况。

  孙鹏告诉记者,租住房子还有两个月到期,租房户临时找人拼租,却收取拼租人半年以上的房租———这种所谓“二房东超期转租”的纠纷,在租房纠纷中的比例很大。一旦二房东将钱骗走,房主又急于收回房屋,拼租人在无法找到二房东的情况下,往往很难维权。为避免上当,市民租房时必须与真正的房主见面,查看其房产证、身份证等手续。如果是房主配偶出面出租房屋,租房人还要查看其结婚证。

  房屋租赁期间涉及的包烧费、物业费等,如果不能明确地写在租房协议中,常常会引起纠纷。针对这种问题,孙鹏建议在合同中将所有涉及费用由哪方负担写清楚,避免产生纠纷。同时,为防止因房屋内物品损坏、丢失给房主造成经济损失,或租房户为此负担不必要的赔偿,也最好事先将租房时屋内有哪些物品,以及物品的使用情况是否正常写在合同里,并写明一旦出现物品丢失或损坏,由哪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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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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