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热费改革今年“就低不就高”(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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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热费改革今年“就低不就高”(2)

2010年09月27日 16:59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收费

  按面积或热量“就低不就高”

  今冬明春,本市1000多万平方米的居民建筑将开始实施热计量收费。按照昨天公布的供热计量管理试行办法,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先按住宅面积一次性收取供暖费。采暖期结束后进行清算,当供热计量的热费低于按照住宅面积收费时,按照供热计量的方式收取,用户多缴的热费由供热单位返还给用户,或者在收取下一个采暖期热费时予以抵扣;当供热计量的热费高于按照住宅面积收费时,按照住宅面积计算的热费收取。

  市市政市容委委员李楠说,去年供暖季,市市政市容委在万科旗下的一个小区进行了调研,抽取17户居民测算热计量收费,结果发现有8户人家的实际用热量超过了按面积收费的原则,另外9户人家的实际用热量低于按面积收费的方式。不过,去年是本市56年来的一个寒冬,市政府从11月1日就开始供热,居民的实际用热量肯定要高于以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节能居民建筑进行热计量收费后,居民缴纳的实际用热费用肯定要低于按照面积收费。

  李楠说,“居民接受热计量方式收取供暖费有个过程,这样做的目的是打消居民对热计量收费的顾虑。等到本市供热改革全部完成后,就要实施真正的热计量收费了,居民需要按照自己实际使用的热量缴费。”

  焦点

  闲置房屋仍需缴6成供暖费

  如果严格按照热计量收费,本市大批闲置房屋由于用热少热计量表不走,业主能够省下供暖费。李楠说,闲置房屋还是应该缴纳至少6成的基础供暖费,至于具体如何解决闲置房屋的供暖费收取问题,业主可以直接和供热单位协商减免供暖费的问题,只要双方没有意见,市市政市容委不会干涉。记者贾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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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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