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业主集体挖“地下宫殿” 两道禁令挡不住(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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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业主集体挖“地下宫殿” 两道禁令挡不住(2)

2010年10月12日 10:47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两道禁令挡不住违法行为

  2010年8月11日,鑫苑物业管理处向郑州市规划局监察支队举报递交《鑫苑景园洋房业主私挖地下室违章清单》。清单中详细列有7名私挖地下室业主的姓名、房屋位置、开挖时间、进度、地下室面积和联系方式。

  清单显示:违法地下室最早“开挖时间”为去年10月1日,最晚为今年7月10日;“地下室面积”最大为100平方米左右,最小的也已挖有20平方米。其中,3家地下室正在施工,另外4家已经建成,有两家业主已入住。

  接到举报后第二天,8月12日,郑州市规划局监察支队向7名业主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通知书称,业主实施的建设地下室行为违反《城乡规划法》第40条之规定,责令这些业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两日内到该单位接收处分。

  据郑州市规划局监察支队介绍,《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下达后,违法业主均未在要求时限内到该单位接收处分。

  鑫苑物业管理处小区经理常金晓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市规划局第一次下达通知书后,很长一段时间违法业主都没任何动静,“但因执法部门的处理结果一直没下,原来停止施工的业主又开始作业。”

  9月20日,郑州市规划局监察支队向违法开挖地下室的业主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违法业主于2010年9月23日12时前纠正违法行为,即回填地下室至原貌。但在执法时,工作人员不是遭遇“铁将军”锁门,就是业主扬长离去,仅有一户业主当场签收了通知书。

  违法行为为何难纠正

  有建筑专家指出,私自挖建地下室不但影响大楼抗震能力,且进水后会浸泡、腐蚀毁坏地基,造成安全隐患。还有律师表示,私自挖建的地下室不管是否安全,只要没有正规手续,都是违法的,这种违法行为,还侵犯其他业主的相邻权。

  为何业主违法挖建地下室如此之久,才向相关部门反映?对于记者的提问,鑫苑物业管理处一名负责人与领导沟通后,明确表示不接受采访。该处工作人员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因为举报的事情,他们的物业经理已被开除。“因为能在这里买洋房的,关系网都很复杂。”

  郑州市规划局监察支队第四大队队长郎智超对记者说,部分强制填埋是因监察支队无权强制进入公民住宅,如果进去就涉嫌侵犯公民物权。“到室内强制执行,需要司法部门配合。鑫苑小区业主挖建地下室的违法行为查处难度较大,第一,这属于违法建筑的新形式,通常都是长高、长胖,往地下发展;第二,这种违法行为是在屋内施工,相对比较隐蔽;第三;最易发现业主违法行为的物业管理处是业主雇用的,害怕得罪业主,没能在业主违法行为开始时向我们报告。”

  9月29日晚,郑州市规划局监察支队对鑫苑小区22号楼一楼一违法挖建的地下套房进行强制回填。该支队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当地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局将对其他违法建筑一一调查,然后再一一进行处理,对于进不了户的业主,该部门将申请有关方面联合执法。本报记者 韩俊杰 通讯员 段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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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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