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五大焦点问题解读(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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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五大焦点问题解读(2)

2010年10月12日 14:53 来源:生活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冲抵”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商贷是专指房贷吗?

  新政策规定,对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如果还有未还的商业贷款,其实际能贷到的公积金额度,等于其按规定能够贷到的额度,减去其未还商业贷款的数额。

  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女友准备用公积金贷款50万元购买一套98平方米的住宅,“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挂钩’后,我原来做生意贷过8万元的商业贷款,不知道这8万元的额度是否也要‘冲抵’掉,规定中的商业贷款,是否专指买房时的商贷?”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李先生未还的商贷虽不是买房子贷的,但也要在公积金贷款中“冲抵”掉。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否发生了变化?

  市民王女士近期准备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听说政策调整了,她很担心自己申请公积金贷款会不会因此受影响,想知道申请的条件和程序有没有什么新的变化?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政策调整后,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没有发生变化,只要是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市民,手里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均可申请。同时,申请的程序和原来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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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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