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买杭州房,没缴“税”拿不到房贷
焦点新政: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
在本次的房产新政中,明确提出了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
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凡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除了商业信贷,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也是落实“差别化”。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按国家规定执行。
另外,还要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对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已申报房屋,必须“一房一价”
焦点新政: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新盘涨价须报备
实施意见明确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要全面规范商品房预售条件,严格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时应申报每套房屋价格,实行一房一价,销售时应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并一次性公开销售,提高销售价格的,需经物价管理部门备案并公示。
新政解读:也就是说,对于已经申报的房屋价格,必须“一房一价”,开发商不能坐地起价,随意调价,如果销售价格需要上浮,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另外,实施意见还提出要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税务部门要加强税务稽查,严格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
今年市区要建540万m2保障性住房
焦点新政: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实施意见还明确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2010年市区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含拆迁安置房)540万平方米,通过收购、采购二手存量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同时,研究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目标任务和建设标准、管理模式、准入退出机制等。 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
对土地市场的监管力度,也要加大了。杭州将认真落实房地产项目开竣工申报制度,对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企业进行曝光,并规定其至少在1年内不得参加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要是出现“囤地”等闲置土地行为,将得到清理——杭州将依法加大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力度,收回的闲置土地符合城市规划的,要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本报记者 王丽 刘焜 詹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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