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书记看来,要想实行社区管理,除了政府前期的必要投入外,还必须出台管理办法和对管理权限的界定,否则管理无从谈起。“比如我们收费车辆出入管理,要是万一丢了一辆怎么办?要是赋予我们权限,我们就可以和保险公司签约,这样的问题也就解决了。停车管理也才能实行起来。”
-现状观察
千余小区老旧不堪
据市人大代表李宗范调查,初步统计,本市现有老旧住宅小区1200多个,大部分建成于上世纪90年代前。老旧小区以前大多隶属国有企业,由企业负责维护管理。随着企业制度改革,产业结构兼并破产,很多企业已不存在,住房制度改革后,有些老旧住宅卖给个人,小区慢慢跟企业脱离关系。老旧小区居民中,低收入家庭和困难户居多。
强磊代表调查发现,由于受各种条件的限制,老旧小区管理混乱,甚至到了无人问津的地步,这类小区中很多老房子都租给外来人口,安全、管理都出现诸多问题,加之很多设施年久失修,安全隐患不少;又由于资金问题,保洁、取暖、停车等都存在问题。
-代表建议
物业管理政策优惠
李宗范代表建议,明确老旧小区改造主体,由政府牵头负责推进。对老旧住宅小区的设备设施改造,扩大改造资金筹措渠道,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的资金应由政府为主、居民为辅共同筹资解决。
引入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主导和相关部门配合下,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招聘物业管理企业。政府可适当对老旧小区的物业公司进行税费减免,对亏本经营的企业可以适当予以扶持。政府在基础设施的投资、物业维修基金的追缴和补助等方面提供政策上的支持。政府可考虑向特困户补贴物业管理费,费用按月直接交给物业公司,协助管理老旧小区。
强磊代表建议,老旧小区推行社区化管理,要由街道等部门推动小区业主大会的建立,向业主协商管理资金问题。老旧社区管理办法应参照新小区目前实行的管理办法。
参与互动(0) | 【编辑: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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