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新骗局网上出现 骗提公积金违法小心受骗——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房贷新骗局网上出现 骗提公积金违法小心受骗

2010年10月27日 14:29 来源:新闻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期随着沪上公积金贷款政策收紧,一些网上论坛不断出现“公积金提现”的小广告。对此,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骗提公积金违法,市民切勿轻信,以防被骗。

  根据市民王小姐提供的线索,记者日前进入一家论坛,找到这些广告。广告中特意注明可帮助急需用钱的人士提现公积金,并留有QQ号码和手机号等。 “能取多少钱? ”“会不会有假? ”……记者注意到,尽管这类帖子一看就很可疑,但仍吸引不少人的注意。

  根据帖子中留下的联系方式,记者与一个男子取得联系。面对记者“公积金提现如何确保个人账户安全”的提问,该男子起初不愿多说,在记者软磨硬泡下,他终于透露了其中奥秘。“说白了,现在国家管得较严,没有漏洞可钻,提现必须依靠合法手续去办。 ”男子说,他自己家的房产就是提现工具。“简单地说,你买我的房子,我们利用交易过程将公积金提出。 ”他说,这个交易真实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但双方之前说明,这些“真实交易”其实是虚假的。他称,由于该过程都是合法的,他们也害怕提现者变卦,因此会使用一些手段促使提现者按他们的要求操作。但具体手续他不愿明说。只称办理过户手续并提取公积金后,他再从中提取公积金总额25%左右的佣金。

  记者随后致电公积金咨询热线。据了解,对于骗取公积金提现的行为,国家有明确处罚规定: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提款项,取消其一年至三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以欺骗手段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提款项,且五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在本市购房时没有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在外省购买自住产权房,那公积金账户余额自房产证发证之日起半年内可以提取一次。之后缴纳的公积金可以在今后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办理提取。市民不可轻信广告许诺,骗提公积金是违法的。记者 郭宇

参与互动(0)
【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