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为土地溢价 先补后拆岂能成先“绑”后拆 (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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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为土地溢价 先补后拆岂能成先“绑”后拆 (2)

2010年11月02日 16:40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姜明安说:“地价的升值虽然不是劳动所得,但毕竟与百姓的土地使用权益有关,政府为何不让群众也享受到城市化土地溢价带来的好处呢?”

  姜明安建议,新的拆迁条例,首先应明确按市价补偿的原则,由双方共同选定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另外,还应按“房价+地价”的方案补偿,现在各地补偿只讲房价、不讲地价是不合理的。

  拆迁程序如何公开透明

  记者调查发现,强拆事件发生与拆迁方信息不公开、操作不透明,以及民意诉求渠道不畅有很大的关系。

  赵良芝的女婿完颜东磊说,现在是在拆之前只发个通知,并告知补偿安置协议,随后不久就采取停电停水方式,强行逼迫居民签字搬走。对于他们这些不签不搬的,还半夜三更砸门放炮仗进行恐吓。这种方式让人无法接受。

  在引发自焚事件的绥棱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部分居民反映,他们既没有参加过有关拆迁的听证会,也没有人来评估房屋价格,接到消息时,已是决定拆迁改造,补偿价格被定为每平方米800多元,不容商量。

  姜明安认为,陆续发生的“强拆”事件显示,拆迁方的手段更加隐蔽,不是“车轮战”式地轮番劝说,就是发动其有公职亲友做工作,甚至搞“连坐”;补偿标准也不统一,早拆、晚拆补偿不一样,越晚拆的补偿越多,以至出现了“老实人吃亏,越闹补偿越多”的不合理现象。

  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中心主任蔡定剑提出,开发商从事项目开发,一般需要拿到“五证”,现在谁也搞不清开发商的“五证”是怎么拿到的,取得“五证”过程应该更加公开与透明。

  蔡定剑认为,新的拆迁法律法规,应该将听证程序法律化,让公众了解拆迁地段是搞公共项目,还是搞商业项目;涉及拆迁的补偿标准,一定要让利益相关者参与其中,公开透明地运作。(记者王海鹰、张钦、杨玉华、程子龙、李亚楠、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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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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