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经适房总量15%供应外来民工 开全国先河——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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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经适房总量15%供应外来民工 开全国先河

2010年11月03日 14:56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城市务工的外来民工,也能和市民一样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的保障。这项惠及众多民工的住房保障计划,今年在南通实施。19名外来优秀民工,经过公示,成为首批经适房保障的对象。最快在年底前,这些民工将以很低的价格拿到住房钥匙,正式落户城市。

  据悉,这项住房保障计划由南通市总工会、劳动保障和房产部门共同实施。南通将享受经济适用房保障的对象,确定为“优秀农民工”和“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较长农民工”两类,且明显倾向于技师、技工类人才。优秀农民工的保障对象是,在南通市区打工期间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或杰出青年称号的;务工期间参加技能比赛获得南通市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竞赛综合成绩前3名的;获得技师以上职业证书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缴纳保险时间较长的民工保障对象为,在南通市区工作且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达10年以上,户籍为外省、市的农民工。

  具体条件为,这些农民工家中应有不少于2人常年在南通生活,在南通无住房且人均收入低于1400元。

  在今年南通市出台的相关文件中,记者看到,今后南通市房产管理局和市总工会原则上按市区每年经济适用房住房计划总数15%的比例,确定每年农民工经济适用房的配售情况。在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可供数量时,优先供应给优秀农民工。据悉,这些经适房的面积在60多个平方,总价为20多万。将外来民工纳入城市住房保障范围,南通此举受到了广泛关注。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全国介绍南通经验,称“这一举措,在江苏乃至全国开创了先河”。

  (郭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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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住建厅:

  对于南通市把优秀农民工列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的做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认可。记者昨日获悉,省住建厅表示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借鉴南通此项举措。

  省住建厅相关人士表示,有条件的城市也可以将经适房供应范围扩大。

  据了解,从今年3月起,江苏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对象已经扩容,以往主要供给低收入家庭,即城市中收入最低的20%的人群,而3月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要将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逐步扩大到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涵盖了城市中40%的人群,保障范围扩大了一倍。

  记者还了解到,经适房扩容在我省也有先例,如连云港市2007年起实施“人才安置房”工程,将符合经适房申购条件的外来人才纳入保障。此外,南京市对拆迁家庭安置也采用了经适房的模式。 

  王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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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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