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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配套变楼盘 难倒购房者

2010年11月04日 16:07 来源:三秦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这热火朝天的交房与收房季,势必潜伏着一场场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交房纠纷”。然而在这些准业主的困扰中,关于配套设施的问题一再成为引发交收双方斗争的“导火索”。

  学校医院没到位

  市民李女士最近打来电话说,她两年前在高新某楼盘买的房子近期已经交房,但当初开发商宣传的幼儿园和社区医院却不见踪迹。李女士多次联系开发商,得到的答复是两年内将幼儿园筹建完备,至于社区医院何时建成,对方工作人员并未做说明。据李女士讲,当初该楼盘吸引她的最大优势就是社区内的教育医疗配套,如今房子已经交付,承诺的配套却迟迟没有回音,为她的生活增添了很多烦恼。

  社区配套变楼盘

  市民刘先生的遭遇与刘女士极为相似,他也是在交房的时候才发现,小区中心花园凭空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幢尚在施工阶段的高层住宅。据刘先生讲,小区里的很多业主是老年人,大家看中的就是当初在楼书上,清清楚楚描绘的社区中心花园。如今,小区已初步建成,花园却不见了,在小区的原地基上建起了一座楼。为此,刘先生和多位业主多次找开发商解决问题,但开发商表示社区花园还有,只是因为规划调整导致花园面积缩小,等高层建好就会投建花园。刘先生对此极为愤慨,在规划调整并施工的过程中,作为业主的他却始终没有得到来自开发商的任何告知。

  陕西省润丰律师事务所杨蓬伟律师表示,在因配套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中,有近七成案例的问题在于口头承诺与书面合同的脱节。杨律师讲,无论是配套滞后还是擅改规划,终究其因,都是因为业主当初购房时没有把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写入合同中,而仅凭对方口头承诺是没有约束力的,只有写入合同中的事宜才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如果业主收房了,那就代表对房屋不存在异议,那么相应的配套设施的维权又该如何解决呢?

  杨律师表示,出现这样的漏洞,关键还在于最初签订购房合同时,没能将相应的约定全部写入合同中,使得开发商有机可乘。出现了这种情况,建议业主能够成立业主委员会,收集当初开发商的宣传资料等作为与开发商进行协商的筹码。(记者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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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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