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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两个号 再买就算第三套

2010年11月05日 14:53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成都的刘女士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她2005年买了一套房子,按揭合同上的房屋地址、房号与产权证上的不一致。今年,刘女士看中了第二套房子,可前几天在办理按揭手续时,她却被告知:由于怀疑她已经拥有两套房产,银行有可能不批贷款。

  2005年,刘女士购买了苏坡立交附近的贝森路一个楼盘的一套房屋,并找到一家银行办理了按揭购房手续,其中按揭合同上的房屋地址是“贝森路XX号2栋1单元9楼5号”。2006年,楼盘交房,刘女士拿到了钥匙,又过了不久,产权证也办了下来,但产权证上的房号变为“东顺路XXX号1栋2单元9楼5号”。虽然房号不一样,但房子和每个月的按揭还款记录都没有问题,刘女士也就没有在意。

  今年,刘女士又看中了琉璃场附近的一个楼盘,当手续办好,9月底她向另一家银行提交了按揭购房申请。可过了不久,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她,银行怀疑她拥有两套房,很可能不会发放贷款。根据成都现在执行的个人房屋按揭贷款政策,个人非公积金贷款按揭第二套住房,需要首付5成,而如果已经拥有两套住房,再买第三套房,银行不会发放贷款。

  刘女士仔细询问才知道,由于按揭合同上的房屋地址和房号与产权证上的房屋地址和房号不同,导致银行怀疑她拥有两套房产。

  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刘女士,如果要证明这两个地址属于一套房产,需要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书。可刘女士到派出所一问,派出所民警又告诉她,因为很难证明以前的房号和现在的房号是不是指同一间房屋,需要开发商出具证明。连续跑了几天,刘女士终于找到开发商开具了证明,顺便搞清了为什么两个地址、房号不一致。

  原来,开发商修建房屋时,小区一边是贝森路,一边是东顺路,所以在销售时确定的地址是贝森路。而房屋的房号是开发商自己决定的,并根据这个房号进行销售。当房屋修好进行验收时,由于房号的命名不符合规定,在派出所的指导下又进行了更改,并最终确定下来成为房产上的房号。但修改前和修改后的两个房号和地址在房管局里都有备案,有记录可查。

  成都市房管局相关人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二套房的认定是由银行进行的,银行可以查看业主的贷款信息,但银行无权查看业主拥有房产的详细资料。如果业主对银行的认定有疑问,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房管局查看房产的资料,并打印信息单交给银行方面,具体的疑问还可以向房管局工作人员提出。

  而银行方面称,刘女士的问题也是现在许多业主普遍遇到的问题,这种情形下,需要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拿着证明找到房管部门,就可以将不同的房号更换一致,而银行也根据证明确定业主拥有的房产数目。(记者 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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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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