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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缘何好梦尚难圆(2)

2010年11月12日 14:50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好梦,还需人来圆

  按照国外的经验,老年人的福利除了政府提供的必要社会保障外,“以房养老”是较为普遍的做法,加拿大、新加坡、美国、英国都有各自的“以房养老”服务体系。

  香港的开发商在建房时都会配套建设养老会所,老人入住会所后,只要将自己原来的房产交给会所,后者会找到专门经营老人房产的中介机构。他们具有可靠的资质,并享受政府提供的优惠,确保可以将房产按照市价(甚至还会预先定出升值空间)出售;而对于不急于出售的房子,则通过金融部门以倒按揭形式每月补贴老人。老人去世后,房产的增值部分将按照当初的协议,还给其家属或指定的继承人。

  其实,类似的方法早在2003年就有北京的房地产公司尝试过。针对那些拆迁老人,“太阳城”地产商供给老人单身公寓,政府给老人的拆迁款则用来分期交纳养老费用。此举很受老人欢迎。据了解,目前上海也正在尝试“以房养老”,做法是由公积金中心出面,把有此愿望的老人的房子“挂靠”进来,与公证、保险、社区和老人原单位等一道见证估价。

  据了解,南京目前60岁以上的老年户籍人口达90万,占比在全国各城市中排第三位,是最早进入老龄化的城市。抛却了“把房子留给儿孙”这一传统理念的老人,为数并不少。而同时,南京的230多家养老机构,多数是民营,也刚刚起步,难以承担起“以房养老”这一使命。牛飚认为,只有政府牵头,请有信用、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操作,以房养老才不会成为一场永远难圆的好梦。

  不过,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阶段真正有养老之忧的,不是有房的城市老人,而是广大农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以房养老”即使作为一种成功经验,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也只能是一个小众选择,不会成为主流的养老模式,更不能因此而遮蔽了我们对“真问题”的重视,即回归到“养老是国家责任”这个主旨上。民政部副部长在无锡会议上透露“我国将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等基本工作,加强养老金的管理(此前有消息称我国养老金“空账”高达1.3万亿元),并逐渐消除城乡差距,破除户籍壁垒,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这些并不新鲜的“老问题”,才是当下的务实之举。 (记者 唐悦 李源 翟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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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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