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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门槛致房产中介暗藏“猫腻”

2010年11月16日 15:00 来源:南国早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介不能直接炒房或当二房东、经手的交易要签上个人名字、有义务告知政策变化……11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住建部已就《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讨论,并将很快公布。《办法》涉及房地产经纪人员、机构以及相关活动,将对阴阳合同、中介的备案管理等问题提出具体监管处罚措施。记者为此走访南宁市场发现,过低的门槛使房产中介暗藏不少“猫腻”。

  新规拟定

  房产中介须尽告知义务

  今年8月份,南宁市民龙先生在买二手房时,就吃了中介提供虚假信息的亏。“1998年竣工的房子,说成是2001年。发现中介提供的信息有假,我要求退还佣金,但中介以签了购房协议为由拒绝退款”。14日,自治区建设部门表示,《办法》出台后,不良中介以虚假信息坑骗顾客的行径,将受到严惩。

  提供虚假信息、签阴阳合同、哄抬价格……这些现象都是目前房产中介普遍存在的问题,对此,正在讨论中的《办法》,将从多方面进行规范。如对房地产经纪公司,将强化对其规模、证照方面的监管,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所租售的房屋明码标价,严禁吃差价;禁止中介机构直接炒卖房屋或当二房东群租;对于每笔交易,房产经纪人必须签下自己的名字,以保证其对所租售的房屋负责,而不是一股脑把责任都推给公司。

  同时,对于所售房屋是“凶宅”但不告诉购房者的行为,《办法》也进行了规定,中介须告知购房者,不能刻意隐瞒。建设部门称,房产经纪经营场所须公示执照、收费项目、合同内容等,经纪佣金也要明码标价,以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记者调查

  房产中介问题多

  14日、15日,记者多方采访发现,不少市民通过中介租房、购房,遭遇了中介当“二房东”、房源共享、哄抬价格等问题。

  问题一:“房源共享”成潜规则

  市民甘小姐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她在网上贴了一则出租房子的信息,结果很快她就在网上查到,多家房产中介机构把联系方式修改后,将她的租房信息占为己有。“不少房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员还打来电话,要代理租房。”甘小姐说:“未经同意,这些中介机构就私自盗用了我的租房信息。房子没有租出去,还饱受中介业务员的电话骚扰,真是烦恼。”

  对此,南宁一家房产中介的置业顾问王女士称这是“常事”,因为中介的业务员不可能每天都往外跑找房源,所以他们只能“串生意”,谁不串生意就会被孤立,很难生存下去。而且,其他中介公司的经纪人来拿房子钥匙时,只需要出具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张印着自己中介公司名称的名片就行。

  13日上午,记者在南宁仙葫大道一新建小区外,南宁×房置业公司的经理黄小姐告诉记者,他们公司有南宁市所有城区的房源,“你看中哪里的房子,我们都会帮你找到”。

  “不在你们公司登记的房子也能帮搞定?”

  “没问题,我们和其他公司的资源都是共享。”黄说完,立即给记者留了名片。

  问题二:“二房东”中介很常见

  在邕的一些租客称,到二手房中介的门店咨询有无房子出租,随后由中介带去看房子。如果满意所看房子,与中介讨价还价后签下租约,并每月向中介支付租金。“我租了近8个月的房,都不知道自己租住房子的业主究竟姓甚名谁。”租客小李说。

  14日,就职于南宁一家房产中介的顾先生向记者透露,一套房子被转租两三次,最终中介成为“二房东”或者“三房东”,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南宁并不少见。

  艾小姐此前通过一家二手房中介,在北湖路一个小区以每月800元的价格租了一个三房一厅的套房,并支付了1200元的押金。同住在这套房里另有4个人。可是当她住进去不到3个月,一位女子就上门让租户全部搬走。原来,该女子是房子的真正业主,她将房子委托中介出租,事先说好月租1800元,只租给一户人家,没想到中介没有经过她同意,竟然将其分拆出租,总月租2400元。生气的业主要求租户全部搬走,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问题三:哄抬价格损害顾客

  谈及房产中介,今年刚买了一套二手房的黎先生苦笑:“中介的水深,太能折腾了。为了促成交易,一些中介不惜拆台、哄抬价格。”

  今年初黎先生看中一套房源,当时中介开价63万元。看房收取意向金后,原准备3天后签约。但是当日中介就来电话,称之前商量的价格偏低,业主要求提价。如果黎先生不想买,可以退回意向金,中介再到网上挂出售信息。后来黎先生在网上查到,有10多家中介都在抢这套房。而且一个月后,这套房子的出售价由最初的63万元升到了78万元。考虑到这套房源周边的配套设施,黎先生最后想办法找到了业主,该房源最终以72万元成交,比当初价格上升了9万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由于房源可以一房多处挂牌,导致很多中介为了抢生意,不惜通过加价、内讧的方式揽生意。而中介在这个过程中不需要支付任何代价,甚至可以取得更高的佣金,买家的利益无形中受损。

  问题四:联合炒房助推房价

  不少购房者向记者反映,新房附近的中介往往能寻觅到一些所谓的内部房源,这些房源中介自称是楼层好、位置好,但是购买时必须支付一定的好处费。对此,曾经在中介摸爬滚打了8年的林军(化名)道出房产中介行业的另一个秘密:“比哄抬价格更利害的是,中介与开发商联合炒房。”

  林军透露,这种所谓的内部房源大多是开发商给中介“寄卖”的产物,在房价上涨时,开发商如果不愿意销售过快,就会把一部分房源挂到中介,进行迂回捂盘,“这种人为制造出来的供求不均,往往能大幅拉动下一次开盘的价格”。

  连日来,记者在南宁埌东一带新盘附近的一些中介机构挂牌房源中,都看到一些所谓的新房。购房者阳先生告诉记者,他曾经排队几个小时买一套新房而无果,“但在二次开盘前一天,一中介业务员称他手中有我想要的房,但须给3万元好处费”。

  业内建议

  多管齐下堵漏洞

  南宁×元房产置换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南宁房地产中介行业日趋规范,但因行业准入门槛低,大小中介公司较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监管难度大。一些没有证的小公司挂靠在有证的公司就能经营,有的独立经纪人进行私下交易,极个别的挂靠家政公司打擦边球无证经营……这些都是目前中介存在的主要问题。另一家中介公司的负责人表示,监管部门往往只能对一些规范的大公司进行有效管理,而那些无证的根本就难以监管。而且,对经纪人个人的监管也有漏洞。有的经纪人虽已离职,但依然用公司的名义在外面欺骗客户。

  每笔交易,房产经纪人必须签下自己的名字;房产中介有义务告知买卖双方,不能刻意隐瞒;经纪佣金明码标价……对《办法》的规定,接受采访的很多中介表示赞同。

  业内人士认为,除了上述问题,有些购房者为了少交税,合同上的价款比实际成交价低了很多。这种“阴阳合同”不仅是偷税行为,还导致很多地区二手房成交价统计上出现误差。房产中介经纪人流动性大,很难监管,应该建立完善的经纪人诚信档案,对违规经纪人进行通报公示,对无证的经纪人进行控制和重罚。建设部门表示,要根治房地产中介存在的问题,必须从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完善相关法规及加强执行力度上着手。在加强中介行业监管的同时,还需要规范、支持中介的发展,如此才能让房主和购房人买房卖房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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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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