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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过半土地划入生态控制线禁止开发(4)

2010年11月17日 10:2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口述历史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地区规划处处长丁强:

  三次征询意见 终获91%市民赞成

  深圳基本生态控制线的设立要追溯到2003年,当时经过20多年城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深圳城市建设用地的持续快速扩张,城市自然生态空间总量逐年减少,城市生态资源面临巨大压力。

  那时,作为经济特区的深圳城市规划承载了国家和规划行业的众多厚望,其理念和技术方法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当前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都把保护环境放到关系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高度。本着“对城市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深圳城市规划人的眼光一直关注着以保护生态来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

  于是,在2003年出台的《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2005年)》中,深圳就在国内首次创新性地提出了“基本生态控制线”的概念。深圳在规划方面很注重公众参与的理念,生态控制线划定过程中,深圳也充分听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划定过程经过了草案编制、意见征询、公开展示、上报审批等四个阶段。

  2004年8月,规划部门以市政府批准的《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2005)》中划定的1100平方公里初步范围为基础,结合了当时有的各层次规划以及正在编制的组团规划,运用GIS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分析手段详细落实各控制点坐标,形成了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初步方案。

  然后在9月当时的市规划局将初步方案送交各区政府,根据各区政府进行的意见征询,经过多次反复推敲和综合协调之后,10月中旬完成了基本生态控制线和管理规定草案,控制范围约1027平方公里。

  10月至12月,规划局又组织了草案的意见征询,对各区政府及下属各部门进行交流与沟通,期间走访了各区政府和部分街道办,对反馈意见涉及的重点地段和重要问题逐一进行了踏勘与分析研究,按照慎重处置现状已建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开发用地、坚持规划延续性和刚性三项原则,对四类情形作出用地范围修订。

  2005年2月1日,深圳对此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原则同意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和拟订的管理规定,并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会后深圳市规划局根据会议精神,结合宝安、龙岗两区新提出的调整建议,对基本生态控制线划定成果进行了完善:对市级重大项目拟选址用地进行了调整;对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415宗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尚未开工的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清查,将临近建成区的181宗建设项目用地调出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针对其余无法调整的已批用地在管理规定中妥善制定了相应的处理办法,调整后的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约984.7平方公里。

  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当时的市规划局又于2005年6月29日至7月13日组织开展了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划定方案公开展示工作。7月份原规划局还组织开展了基本生态控制线巡察活动。市规划委员会非公务人员委员、市民代表、市环保、水务、国土房管、农林渔业、城管等局人员、媒体记者以及规划局相关人员等一行60多人参加了此次巡察活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公示期间共收到162份反馈意见,91%赞成深圳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79%赞成或基本同意划定方案。通过对反馈意见的汇总、整理与分析,按照基本生态控制线方案调整的基本原则对基本生态控制线进行了完善,调整后深圳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约为974.5平方公里。

  2005年9月8日《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及依照《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划定的《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图》在市政府四届九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会后原规划局按照会议精神,对市重大项目的发展备用地进行了统筹考虑,局部微调,最终确定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的土地面积为974平方公里。2005年11月1日,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图和管理规定颁布实施。

  专题策划刘丽

  专题撰文曲广宁摄影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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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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