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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新规将出台 违规中介面临全取消

2010年11月18日 15:37 来源:济南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通过房屋中介进行的房产交易中,中介的收费标准到底如何,是交易双方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记者今天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国家、省近期将相继出台相关规定,对房屋中介服务费标准进行规范和调整。待国家、省出台规定后,我市也将根据上级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文件,对中介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和规范。

  近年来,我市房屋中介行业发展突飞猛进,房屋中介店遍地开花。

  许多购房者发现,收取中介费时,各中介的标准各不相同,甚至有的收费项目也不尽一致。

  以中介费来说,有的中介按房屋成交总额的2%收取,有的按照1.5%收取,有的则是按1%收取。对于不同的收费标准,各中介的解释是自己店里的规定。在目前房价高居不下的情况下,按不同标准收取的金额差别很大。以一套交易价格为80万的房子为例,按2%和1%收取中介费,差价高达8000元。

  那么,我市房屋中介收费到底有没有标准可参照执行呢?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产权市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物价部门和房管部门在1999年已经出台了《济南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房地产咨询、经纪等收费,实行国家指导性价格。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收取。10万元以内的(含10万元)按2%至2.5%计取;10万元至30万元的(含30万元)按1%至2%计取;30万元以上的按0.5%至1%计取。”

  业内人士表示,这个标准是在中介行业刚刚起步的上世纪90年代制定的,而目前市场环境和房屋总价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相关标准已经有必要进行调整。

  同时,目前的部分收费项目也没有纳入其中。例如不少房屋中介在帮助客户办理贷款时所收取的贷款费,在1999年的文件中就没有相关收费标准的规定。在房屋买卖中,有的中介按照贷款总额的5‰收取贷款费,这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许多购房者对此颇有意见。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产权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省关于中介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可能会在近期出台。届时我市将会根据这些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中介服务和收费标准。哪些项目需要收费、标准如何,都会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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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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