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城乡土地“增减挂钩”变形记

2010年11月22日 10:52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以解决城市建设用地紧张、农村建设用地大量闲置这一矛盾的城乡土地“增减挂钩”,已经在一些地方发生了严重异化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其中明确提出,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要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得强拆强建。

  最近一个时期,逼农民“上楼”,“集中”、强拆农房,强行改村变居,以获得农民宅基地的情况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尤其是,在中国城市化、工业化浪潮中,以解决城市建设用地严重紧张、农村建设用地大量闲置这一矛盾为目的的城乡土地“增减挂钩”,在有的地方被异化。

  虽然我国实行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但一些地方的“土对策”仍层出不穷:未批先占,多占少补,占优补劣,甚至出现刷绿漆、挂绿网以“迷惑”国土部门卫星遥感的奇怪现象对此,重庆市政协常委、西南大学教授邱道持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在执行国家土地政策时存在两种冲动:城镇化、工业化急需空间的发展冲动;土地财政下的“卖地冲动”。这两种冲动直接影响政府土地政策。

  “增减挂钩”不断“变脸”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取向明显呈现出阶段性特征,不同阶段表现出明显不同的内涵取向。

  我国农村土地整治最早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被称为“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其制度框架包含“五根支柱”,即土地用途管制、用地指标管理、基本农田保护、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监察,政策指向是为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

  “当时与‘增减挂钩’衔接最紧密的是复垦矿山地和农村受灾土地,并不是现在通常所指的农民宅基地或乡镇企业用地。”邱道持向本刊介绍说,当时农村土地复垦规模较小,而且是政府通过农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资金进行投入,各级政府也未把土地开发整治作为增加财政收入的手段。

  从2005年开始,随着中国城市化、工业化加快推进,地方政府越发感觉到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紧张。以重庆为例,2003年以前,国家每年批给重庆的新增建设用地在30平方公里左右,基本能满足城市发展需求。但从2005年开始,重庆每年新增指标已达100平方公里以上,但与地方政府实际需求仍相差1/3左右。邱道持说,重庆每年约有50万人进入城镇,常住人口城市化率以每年1.7%增长,农民进城占用大量城市土地资源的同时,其在农村的宅基地却大量闲置、利用粗放。

  据统计,直辖13年来,重庆约有650万农民进入城镇,以一户农民占有250平方米建设用地计算,应相应减少1500~1600平方公里农村建设用地。但据重庆国土部门土地变更数据调查:13年间,重庆减少农村建设用地仅73平方公里,不足理论值的零头。相关统计也显示,1997-2005年中国乡村人口减少了9533万人,农村居民点用地却反增了176万亩,农民人均用地面积达到城市的2倍。

  城市建设用地严重紧张和农村建设用地大量闲置,城乡建设用地严重失衡这一矛盾,让政府有动力和理由进行更大规模城乡土地“增减挂钩”。为了破解这一“土地困局”,2005年,国土资源部批准部分城市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2008年又发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新的“增减挂钩”在强调确保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同时,也被赋予了新内涵:为新增城市、工矿建设用地指标找到一条全新的路径。

  “占补平衡”乱象频发

  需要指出的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镇建设用地压力。通过“增减挂钩”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相结合,促进了农田集中连片开发、渠系、道路的配套,为规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使挂钩安置区建设用地集约、节约,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和村容村貌。仅2009年,全国农村土地整治就新增农用地30.5万公顷,其中,新增耕地达到26.9万公顷。

  同时,也必须看到,在一些地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跑偏”。在土地占补平衡的背后,是政府获得大量土地增值财富,而农民“被集中”、“被上楼”,土地利益被漠视甚至被损害。在一些省区,为了获得更多的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地方政府采取了大规模取消行政村编制、改村变居,打着“新农村建设”的口号,强迫农民拆房、搬迁,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俊告诉本刊记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缓解城市建设用地需求不足的一项政策,但国土资源部试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增减挂钩”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而且必须妥善补偿和安置被拆迁农民,政府应将土地置换所得收益返还农村,用于农村和基础设施建设。

参与互动(0)
【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