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另一个值得警惕的倾向是,在国家严格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和用途管制的背景下,一些地方以农村土地整治为由头,把“城乡用地增减挂钩”看作可乘之机,在实践中暴露出一系列问题:
一是盲目投资建设,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或扩大试点范围,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二是追求土地财政,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大肆圈占农村集体土地;三是把“城乡用地增减挂钩”片面理解为建设用地结构调整,热衷于整治区位条件较好、增值潜力较大的村庄,而不愿整治废弃多年的“空心村”;四是把“城乡用地增减挂钩”简单地理解为整治增地工程,一味追求腾退村庄用地、建设安置高楼,很少考虑生产便民、生活利民因素。
“这些问题的滋生和蔓延,严重背离了“城乡增减挂钩”的政策初衷和农村土地整治的战略本意,应予以坚决遏制”,刘彦随认为。
农村土地潜力巨大
在刘彦随看来,我国正处在农村“空心化”快速上升期,土地供需矛盾的凸显期,保障耕地红线的跨越期,统筹城乡发展的转型期和扩内需保增长的机遇期,应该大力推动对空心化村庄的整治,并将之上升为国家保障耕地红线、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中长期战略,适时、持续地推进。
他认为,农村土地整治是当前破解农村发展与矛盾的重要突破口。首先,从当前来看,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是扩大农村内需,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提高土地价值的重要途径;其次,从长远来看,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更远一点讲,也是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破除经济发展当中结构性矛盾一个重要的平台。
“我觉得土地是诸多矛盾和问题之源,我们的农村要发展,城乡要统筹,突破点在于土地,那么核心的在什么地方?我认为在土地整理。”刘彦随解释说,“‘十一五’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十多项地域性规划,这些区域的发展我觉得本身就要率先推进城乡土地一体化的配置,前提就需要推进农村土地的综合整治。”
而且,在其看来,相比城乡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聚焦到了我国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构建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大局。具有面向保护耕地,面向新农村建设,面向城乡挂钩三位一体的目标,对农民增效、农村增收、农村土地增值意义重大。
“2008年以来,我们中科院项目组对村庄整治进行了调研,对120个典型村,45000宗地进行了跟踪调查,发现通过废弃土地的整治可以实现村庄的挖潜潜力46%到54%,可以净增耕地13%到15%”。刘彦随表示,这只是基本的一个情况,“我觉得农村土地整治如果我们能够持续地推进下去的话,可以说在农村会掀起一个新的土地革命。”
刘彦随认为,首先,农村土地整治还田,有利于改善农民的生产环境,通过农村整治新增耕地,可以调整优化城乡关系,解决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节约的问题;而通过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再配置,可以优化配置,按照产能的折算让老百姓权益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又有利于规模经营和工作流转;农村整治还林,有利于建设美好绿色家园。
但是,刘彦随提醒,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腾退土地尚未建立公开、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价值补偿没有充分体现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而且,目前试点地区增减挂钩的土地收益分配主要由政府主导,有的未按要求将土地级差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和农村发展。“这些都是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的,期望一步到位是不现实的。但是,不能因为一些不规范的操作,就否定农村土地整治,全盘否定‘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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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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