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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评论:新拆迁条例能否破除强拆梦魇

2010年11月25日 09:06 来源:重庆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伴生着众多血泪悲剧的行政强拆,或将随着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退出公众的视野。在新版的草案中,饱受诟病的行政强拆被取消,强制拆迁拟全部由法院作出裁决,行政部门不再决定是否强拆。(11月24日《京华时报》)

  强制拆迁制造了多少悲剧故事,虽谈不上罄竹难书,但编列起来恐怕也不会太薄。更何况,这样的悲剧在我们的身边或正在上演,或即将登台,难以谢幕。而新拆迁条例以司法程序破除行政强拆,似乎让公众看到了终结这种悲剧的一抹曙光。

  众所周知,在旧的拆迁条例里,行政权力既充当着裁判员的角色,又充当着运动员的角色。发放拆迁许可证的权力和强拆裁决权都集中于行政部门,在地方政绩冲动下,行政权力很容易无视公民权利,推动破拆机的开进。而新拆迁条例强调强制拆迁拟由法院作出裁决,实际上是把强拆的裁决权从行政权力中剥离出来,交由更为中立的司法机构,从而防止强拆变成“血拆”,保护被拆迁者的利益。

  理论上而言,把强拆的裁决权从行政权力中剥离,确实有利于抑制和约束行政强拆的冲动。但是,强拆裁决权收归司法部门,就真的能够破除行政强拆给公民权利制造的梦魇吗?如果审视当前的司法环境,即便是取消了行政拆迁,情况恐怕没有理想中的那么乐观。

  强拆裁决权收归司法,并不意味着强拆的裁决就远离了行政权力。行政权力干预司法,影响司法公正已然不是新鲜的话题。在很多事关地方权力的司法案件中,都不难看到行政权力在其中影影绰绰。拆迁作为地方发展、财政增收、官员政绩提升绕不开的工程,要想让司法保持较为公正的立场,恐怕并非想象中的那么容易。当前很多事关拆迁的不少维权案件,都出现过司法向行政权力妥协的状况,并严重地损害了法律的公信力。前一阵,武汉公民坐飞机进京“自首”,所体现的正是公民对司法正义的焦虑。

  因而,新拆迁条例将强拆裁决权从行政权力中剥离出来,虽然说在破除强拆悲剧上迈出了重大的一步,但是要真正满足公众的期待,又不仅仅是司法主导强拆裁决权所能实现的。一个相对保持独立的司法环境,势必是保证新拆迁条例顺利实施的关键所在。唯有排除行政权力对司法的干预,强制拆迁才能在新拆迁条例设定的轨道上运行。否则的话,即便是行政强拆的概念从法律文本上消除了,但并不意味着实质意义上的消亡,只不过是转而隐藏在司法程序的背后,继续导演强拆的悲剧。

  保持司法的独立性,尽管是拆迁之外的另外一个社会命题,但是对于新拆迁条例而言,又是休戚相关甚至起到决定作用。尤其是在行政权力之手,惯常探向司法领域的现实情境下,保持司法的独立性更是意味着,要谨防收归手中的强拆裁决权转手重新回到行政部门的手中。鉴于此,尽管取消了行政强拆的裁决权,但是作为裁决权新的承载者,司法机构能够摆脱行政权力的干预之手也是应该纳入考虑的命题。要破除强拆悲剧,要使得新拆迁条例发挥应有的效力,除了权力制衡,对于立法环境的审视也必不可少。

  取消行政拆迁还在“拟”阶段就让公众满怀期待,但新的拆迁条例要从司法程序破除强拆悲剧的理想照进现实,恐怕又不仅是由“拟”转“正”那么简单。(评论员 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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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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