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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乱象令人心惊肉跳 遭遇“全民共防”(2)

2010年11月26日 09:24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更让记者感到荒诞的则是中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万勇给记者讲述的一个案例。2009年11月7日,购房者张远通过中介公司,与卖房者王正刚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而后,张远多次通过中介催问王正刚账号,以便将款项打入王正刚账户,但王正刚以种种借口推托。无奈之下,张远于2009年12月21日,将王正刚诉至法院。此时,王正刚辩称,张远未按合同将购房款存入自己的账户,是张远违约。所以合同已经解除。最终,法院认为,张远违约在先。案件以张远撤诉了结。

  刘天勇是王正刚的辩护律师。他介绍,案件实情是王正刚看到当时房价飙升,不愿出售房屋,就没有告诉张远自己的账号,同时,委托中介公司转达退房意向并从中调解。但中介公司没有明确转告张远,而且也没有建议张远如何支付首付款。据了解,在买房不了解卖方账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将款项打入中介公司设立的账号等多种形式履约,但中介并没有提出类似建议,造成双方矛盾加深。

  作为王正刚的辩护律师,刘万勇对案件结局“由黑变白”也感到滑稽。刘万勇说,中介了解事件来龙去脉,能够证明张远并未违约。但中介认为此案与己无关,所以没有出庭作证。王正刚虽然“违约”,但最后根据合同甚至有权要求张远支付违约金。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中介公司最终依然按比例拿到了张远支付的佣金。

  房地产中介乱象令人心惊肉跳

  焦虑、无奈,并让人感到荒诞的绝不仅仅是肖丽芬、张大陆和张远三个人。

  记者近日走访了北京、江苏、福建、安徽、陕西等地,触目皆是中介门店。在南京市军师巷,不到一公里的路段分布着10多家房地产中介门店。北京西城区菜市口大街的中信城是一个新建小区,楼北侧六家底商中四家是房地产中介。业内人士介绍,还有不少房地产中介公司隐身于居民楼内,一个城市到底有多少家中介公司,“谁也说不清”。就在星罗棋布的中介店面之下,滋生的种种乱象无不让人心惊肉跳。

  乱象一:欺瞒客户。合肥一家中介经纪人介绍,一些业务员手中囤着性价比高的房源,专门给买卖频繁的房地产投资客,从中赚取佣金。一般购房者如果想知道这些房源,还需要另作“打点”。而有的经纪人为了促成交易,经常夸大其词,隐瞒信息。甚至“黑天带人去看房,掩盖房子毛病,等你办完初步手续,即便知道有问题,也来不及了。”

  乱象二:耍赖扣钱。很多中介公司出租房屋,等租期结束时,拒退客户押金。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裁林倩说,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拒退消费者押金,已成为一些小中介公司的盈利模式。

  乱象三:霸王条款。目前,一些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中介合同中,普遍存在加重买卖双方义务,可以排除或降低自身责任的做法。比如要求买卖双方一旦签订合同,就必须支付佣金。北京中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万勇说,合同履行一旦发生问题,中介公司基本采取推脱、不作为的方式,有时还会激化矛盾。即便没有交易成功,也不会退还佣金。

  乱象四:赚取差价。西安“800j房屋”物代中心副总经理王毅告诉记者,中介先将购房定金交给卖方,并与卖方进行“定金公证”,但却不进行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在卖方误以为房屋已经出售的情况下,再以高出卖方要求数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与新的买家,从中赚取差价。王毅说,一些中介机构全部营业收入的1/3,来自,“定金吃房赚差价”。

  乱象五:推诿责任。中国消费者协会一名工作人员说,由于中介经纪人流动性大,一旦出现问题,一些中介公司就把责任推到某个经纪人身上,但这个经纪人却很难找到了。

  乱象六:泄露客户隐私。一位业内人士说,如果客户将个人信息给了某一个中介人员,那么其他中介公司都有可能知道这个客户的信息。

  此外,一些中介公司违反房东意愿和相关规定把房子做成隔断房出租,造成安全隐患;一些小公司在房地产交易火爆时,从事房地产交易,一旦市场变冷马上掉头。南京有的公司既做房地产中介,还保媒拉纤做红娘。中介同行之间的斗殴丑闻,更是频频见诸报端。至于中介公司帮助客户做所谓“阴阳合同”进行避税,更是众所周知的“潜规则”。

  乱象种种,一些客户已望而却步。“我是不敢找中介租房了,为了这个我不知换了几个手机号了。”北京西城区业主于天卓说“你一旦把联系方式告诉一家中介公司,就会有无数个中介人员给你打电话。后来我就直接去小区海报栏自己贴小广告,没想到也被中介人员搜集去了,他们真是无孔不入。”于天卓现在租房子,只通过熟人介绍。

  中介从业人员亦无安全感

  提起中介行业,揪心的实在不仅是客户,中介业内人员自己也有满腹委屈。由于相关法律缺位,行业竞争无序,对一些纠纷,房地产中介公司之间难以“文明”处理,经常采取“武斗”方式解决。面对体制不顺带来的制度性违规,许多房地产中介公司也颇感无奈。一位中介经纪人说“从业十年,最大的感受就是没有安全感。”

  “打不了官司,只能打架!”

  2008年夏,福建省房地产中介行业联合谴责厦门大学教授易中天“跳单”(交易双方通过中介认识后,甩开中介达成交易,又被称为“跑单”“跳佣”等)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随后,各地又先后披露多起名人“跳单”行为。

  西安市房地产超市总经理李康户告诉记者,“跳单”现象自西安房地产超市成立以来,基本每年都会遇到。

  业内人士介绍,一套二手房的成交,房地产经纪人平均要带客户看房35次。经纪人每周工作时间超过70小时,吃饭无规律可言。然而,一旦客户“跳单”,经纪人的所有付出都化为泡影。

  福建朝阳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魏褀告诉记者:“在福建省,房地产中介遭遇客户‘跳单’而诉诸法律,几乎没有打赢官司的。没办法打官司,只能打架。”

  厦门丹厦房地产行销策划有限公司总裁沈木钦介绍,除了因客户“跳单”打架之外,中介同行之间还经常因“抢单”大打出手,“大单大打,小单小打”。

  业内人士介绍,中介公司的大部分房源都相同。如果一名中介人员领着一位客户看房,经常会有其他中介公司的员工尾随其后,随时准备挖墙脚,冲突在所难免。

  行业的非正常竞争,除了“打”之外,还有“偷”。据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景晖介绍,一些企业经常从同行“窃取”房源信息。有的公司员工还以卖本公司信息挣钱,就像《潜伏》里面卖情报一样,一条客户信息能卖到几百元。

  “左不对,右也不可”

  行业的竞争已使中介公司绞尽脑汁。政府的一些监管更让他们“左不对,右也不可”。

  一些业内人士对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体制颇感困惑“中介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在建委备案,行业监督还需要行业协会。但许多小公司不备案,仍可以注册,还可以网签。在这种情况下,不知道备案与否有什么用?”

  据介绍,一些管理部门不准中介行业办理“阴阳合同”帮助客户避税,但这些监管只能落实到已在相关部门备案、加入行业协会的公司。很多小公司游离在监管之外,仍然可以办理“阴阳合同”招徕客户,造成“优难胜、劣难汰”。

  另外,多名从业人员表示,“阴阳合同”中出现的房价差,是政府指导价不合理所致“一个楼板均价已达每平方米几万元,但政府指导价还不到万元,客户当然希望避税。”一位律师告诉记者,在法院判案的时候,也是以“阴合同”为准。

  为提高中介经纪人员素质,我国要求从业人员进行资格考试并颁发资格证书。但组织实施和审核时,却有多个部门同时进行。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张海舟告诉记者,福州市工商局成立福州市经纪人协会,组织房产中介培训,并颁发《房产中介资格证书》。而劳动部门也有类似协会组织核发房地产中介资格证书。

  福建朝阳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魏褀说“房产中介人员培训和资质认定都要花钱,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几家‘婆婆’都要搞,加重企业负担不说,还影响正常经营。”

  作 为 重 要 监 管 组 织 的 行 业 协会,力量也相对薄弱。业内人士介绍,北京市虽然有中介行业协会,但主 要 用 来 安 排 政 府 机 关 离 退 休 人员。北京一名法官说,很少听说房地产中介协会在处理房地产纠纷时发挥作用。

  福州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魏褀说表示,一些地方政策突然出台,让房地产中介机构措手不及。今年10月 中 旬 ,福 州 市 二 手 房 交 易 税 由1.5%调至3%,中介机构在部分已签约的单子上出现亏损;银行提高购房者首付和贷款利率等政策变动引发了一大堆二手房买卖纠纷。

  “我们不怕监督,但怕‘网络黑社会‘敲诈’”

  除了行业竞争缺乏规则,行业管理体制不顺外,行业外部舆论环境也让业内人士存忧。一些业内人士表示,中介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舆论监督。但目前,一些网络公关公司却以各种方式进行讹诈,让中介行业不胜其扰,“我们不怕监督,但怕‘网络黑社会‘敲诈’”。

  与此同时,部分公关公司和媒体也存在故意“抹黑”的行为。一些业内同行为了打压对手声誉,通过公关公司雇用写手写负面文章,在网络上炒作;还有网络公司为了获取广告,对企业进行讹诈。

  林倩说,有的网站在报道中介行业劣行时,把链家公司负责人的照片放在上面,威胁企业做广告。自从链家和我爱我家发生打架事件后,链家几乎每天都会接到一些公关公司的电话,说可以为链家提供消除负面影响、诋毁对手的服务。(记者 李伟 王海洋 刘彤 来建强 杨玉华 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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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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