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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父筹钱治病假卖房套贷款 遇黑中介假戏真作

2010年12月07日 10:58 来源:半岛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刘某想用房子抵押贷款为老父治病,就找相熟的房产中介公司经理廖某帮忙。廖某称刘某的房子办不了抵押贷款,让刘某“假卖房”来筹钱。具体的做法是,刘某与廖某公司的员工李某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李某再向银行以买房名义贷款,贷出来的钱给刘某,之后把房子再过户回来。刘某如法操作确实拿到了钱,可是李某不但不把房子过户回来,还起诉刘某,要求腾退房屋……

  中介经理导演“假卖房”

  刘某今年52岁,曾在中山区有一套32.55平方米的使用权住房。 2005年,刘某的父亲病重,刘某却没钱,就想到把房子抵押贷款。刚好,刘某家楼下就有家中介公司,刘某和该公司经理廖某平日还算熟,刘某就找廖某问抵押借款的事。廖某说使用权的房子办不了抵押贷款,得先办产权。刘某说:“正是因为没钱才想抵押贷款的,哪有钱办产权啊? ”“办产权的钱我先借给你,等房子抵押贷款办下来你再还我。 ”廖某说。刘某听后,十分感动。

  然而办好产权后,廖某告诉刘某夫妇,房子面积太小,不足40平方米,银行不给办抵押贷款。廖某建议他们找人把房子办一下假买卖、假过户手续,以房屋买卖的方式可以办理贷款。

  当时刘某急需钱,便同意了假过户,廖某提议让刘某把房子卖给中介公司的员工李某。在其极力劝说下,刘某、李某和房产中介公司于2005年6月30日签了房产买卖居间合同,约定刘某将自己的住房以8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当天,刘某就拿到了廖某“借”给他的4万元钱。 2005年9月6日,刘某与李某办理了过户手续。廖某随即第二次“借”给刘某4万元。

  前后两笔共计8万元均是以购房款的名义,由刘某打了收条。同时,在房屋过户的次日,廖某还以李某名义写了一份只有一句话的协议,内容为“刘某腾房日期为2006年5月1日”,让刘某签了字。其间,刘某也想叫廖某给写个字据,说明和李某办理房屋买卖是假的,过户也是假的,但廖某拍胸脯保证不会出问题,一直也没写。

  “李逵”反遭到“李鬼”起诉

  可刘某做梦也没想到的是,2007年9月,他突然接到法院送来的开庭传票。原来李某已将他起诉到法院,李某称自己从刘某处买房,支付了购房款,并取得产权证书,刘某却未按约定于2006年5月1日前搬离房屋,李某要求法院判令刘某腾退房屋。不过,令刘某欣慰的是,一审法院于2007年12月6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但李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8年4月2日,中级法院以“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依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重审。刘某清楚,这意味着此案改判的可能性很大。为了保住自己的房子,同年5月,刘某全权委托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荣君代理此案。

  张荣君律师随即到大连市房地产档案馆调取了刘某与李某买卖、过户的房产档案,又到大连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依法调查了廖某的房产中介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的资质,果然发现了很多漏洞。鉴于该案的处理结果与一同住在该房中的刘某的妻子、女儿有重大利害关系,张荣君申请法院追加刘某的妻、女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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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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