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竟是“黑中介”
2008年6月16日,此案再次开庭审理。庭审中,李某坚称自己已将购房款全部付给了刘某,刘某也写了收条,且该房屋已办理完过户手续,刘某必须腾退房屋。
刘某一方则当庭提出反诉,请求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张荣君律师认为,此房屋产权证虽然办到李某名下,但却是廖某与李某合谋欺诈所致,双方订立的《房地产买卖契约》自始无效。因为在这份契约中,该套房屋的交易价格竟然只有1万元,而根据李某提交的银行《借款合同》,李某实际从银行贷款达12.2万元,所以,这份契约明显存在着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即逃税)。
此外,张荣君还证实,廖某、李某均无《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不具备从事房地产居间业务的资格,是彻头彻尾的“黑中介”。
反诉成功房子归原主
法院审理期间,张荣君多次与李某沟通,李某最终承认了此房是刘某的房子以及当初假过户、真借款的事实,并重新写了一份书面协议。日前,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该房屋归刘某所有,李某需无条件协助刘某办理过户手续。同时,刘某返还李某购房款人民币6万元。 (记者李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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