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建筑垃圾在自家工地上进行倾倒,却被执法部门抓住“现行”进行处罚,缴纳了1000元“罚款”。当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此表示非常不理解,但执法部门回复,收缴的并不是罚款,而是保证金。
上周六下午3点左右,来自云南筑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家河新村项目部的负责人接到了其下属的电话。
电话中下属告之,来自大坝社区城管中队的执法人员已抵达项目部,声称将对该房地产公司私自倾倒建筑垃圾一事予以处理。
“对方说我们这样做属于乱倒建筑垃圾,要么扣车,要么罚款。”接到属下的电话后,该负责人急忙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交了1000元罚款后,他们才让我们离开。”昨天下午,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虽然至今仍不清楚为何在自家工地倾倒垃圾也会被罚款一事,但为了保证工程今后的顺利进行,他并不准备去找对方“问个清楚”。
对于收到“罚款”却不开收据一事,大坝社区城管中队解释,事发当天,在接到附近住户反映该公司倾倒建筑垃圾影响周围环境的投诉电话后,工作人员便前去进行了处理,但是,所收到的1000元并不是罚款,而是保证金,“只要他们把曾经倾倒的建筑垃圾清运掉,保证金即可退还”。
针对此事,度假区海埂街道办事处表示已接到来自大坝社区城管中队对此事的反映,“所收取的1000元的确只是保证金而非罚款,目的就是督促对方尽快将建筑垃圾进行清运。”
采访中,度假区海埂街道办事处表示,该地产商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昆明市关于建筑废料处理的相关规定,所以才进行了现场处理。至于收取保证金,“只是一种正常的处理手段”。
参与互动(0) | 【编辑:张慧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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